新增财力的安排上,用于民生事业支出要保持65%以上的比重;在民生投入的方向上,要突出向“三农”、向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向基层和困难地区以及向困难群体等四个领域予以倾斜;在预算保障上,要优先考虑教育、农业、科技、文化、卫生、社保就业等事关民生发展领域的资金保障,努力实现其法定增长指标要求。在节约支出的上,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坚持按预算办事,规范支出行为,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大力保证各类专项资金及时到位的同时,要对实施进度缓慢,造成财政资金闲臵的项目资金适时调整到急需保障的民生重点项目上,把有限的财力及时转化为经济社会效益。
(三)广开源路,拓宽渠道,拓展改善民生的空间。民生工程作为一项惠民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和长期投入。就目前我县实施民生工程而言,民生工程资金来源主要靠政府的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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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民生工程单一的政府投放机制给财政带来的压力很大。当前,在综合分析和尝试建立财政经济增长与民生投入增长联系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拓宽民生投入筹资渠道,例如尝试采用BOT(建设-营运-移交)模式,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项目建设实行引入机制。在乡村一级,可选点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办公助”的机制,从多渠道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资金投向,形成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当然,政府投入始终改善民生的主导,在引入社会多元化投入的探索中,要严格把握好主体,在项目选择和投入规模总量上做好掌控,切不可一见好就放开。
三、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保障财政投入民生事业的效益
(一)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要规范民生工程资金的预算、支付、审计等环节。严格规范资金筹集、资金下拨和资金发放程序,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额度、标准、时间等要求,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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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时拨付工程款,严格资金的监管,完善资金管理档案。
(二)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要切实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民生专项资金运行全过程,把民生工程资金纳入年度财政监督计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审核程序,对受益对象实行严格把关,确保应该享受的对象一个不漏,不该享受的一个不多。不断推进惠民“一卡通”制度,严格执行“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的阳光操作办法,确保资金规范有序发放。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尽量减少资金环节,确保专款专用。
(三)形成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民生工程关系到民众最急需的各个方面,民生工程落实的好与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生工程的专项资金能否及时、足额到位。财政部门对涉及民生事业建设资金的拨付要严格实行“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在下达项目指标后,要及时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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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指标的运行情况,并且延伸督促项目推进。要加树立服务意识,对一些由于上级资金下达缓慢而影响项目实施的问题,要协调项目实施部门,及时主动地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做好上级资金调度的协调和跟进工作,保障项目资金到位和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让人民群众在第一时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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