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吴汾开委发?20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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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实施汾湖经济开发区“两代表一委员”
接待群众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镇人大,各委、办、局(室),各办事处党组织:
《关于实施汾湖经济开发区“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工作的方案》已经区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4月30日
主题词:信访工作 “两代表一委员”△ 接待群众 通知 抄送: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存档。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0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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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汾湖经济开发区“两代表一委员”
接待群众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简称“两代表一委员”)作用,畅通民意渠道,加大矛盾、问题的调处、解决力度,按照吴办发?2010?4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推行“两代表一委员”定期接待群众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构建“两代表一委员”履职长效机制,畅通民意,加强党委、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夯实基层基础,改善党群关系,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政府效能,加强民主监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接待主体
接待主体为汾湖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吴江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代表一委员”具体接待工作由区统一安排,党代表、人大代表以就近原则参加所在选区的接待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工作主要是听取、收集群众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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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和诉求,并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具体问题原则上不当场作出处理或答复。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好对来访群众的宣传、解释、疏导、教育工作。
2.热情、真诚接待群众,仔细听取群众的情况反映。了解实际情况,重依据,作分析,帮助反映情况的群众寻求解决问题的渠道和方法。
3.认真记录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接待对象
接待对象为汾湖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内的居民群众。 五、受理范围
受理范围为汾湖经济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六、接待时间和地点
接待日期为每月5日、25日,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接待地点:村(社区)人民来访接待室。
七、办事程序
1.接待群众反映意见、问题,属于村(社区)职责范围内的,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当场答复,由接待人填写《“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直接处理受理单》,此“受理单”为一式三联,第一联接待点(村或社区,下同)留存;第二联由所在村(社区)送区信访接待中心留存;第三联承办单位留存。
2.接待群众反映意见、问题,属于区相关职能部门或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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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部门(单位)等职权范围的,由接待人填写《“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转办受理单》,此“受理单”一式四联,第一联接待点留存;第二联由所在村(社区)送区信访接待中心,涉及区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由区信访接待中心领导批转相关职能部门答复解决,涉及区以上机关部门(单位)等职权范围的问题,由区信访接待中心转市信访局,由市信访局按建议、意见和问题的分类报请市分管领导审批,或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第三联由区信访接待中心备案;第四联承办单位留存。
3.区有关职能部门收到“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受理单后,应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写《“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问题处理反馈单》,此反馈单一式五联,第一联承办单位留存;第二联接待点留存;第三联反馈来访人;第四联反馈区信访接待中心;第五联抄送市信访局(转办件)。
4.区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一般问题,应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反馈,疑难复杂问题45个工作日内答复反馈;处理属于吴江市以上有关部门(单位)职权范围的问题,60日内答复反馈。
5.区信访接待中心收到有关部门处理反馈单后,应及时将有关处理意见向负责接待的“两代表一委员”通报。
八、接待方式
接待群众采取预约接待、随机接待和专题研究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预约接待。对需要由“两代表一委员”预约接待的,在初步核查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提出预约接待安排。可以请涉及相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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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的部门(单位)领导一同参加接待。
2.随机接待。在定时定点接待群众期间,随机接待到场群众。如果是群众集体来访,由接待点工作人员引导来访群众选派代表向“两代表一委员”反映问题。
3.专题研究处理重要事项。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或涉及跨地区、跨部门的问题,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研究的,在“两代表一委员”接待之后报区信访接待中心研究处理。
九、工作要求
1.全区具体组织实施“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工作,区党工委分管领导为“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工作的负责人,由区信访接待中心牵头会同镇人大、政协镇工委和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共同组成“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工作机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和办理事项的督查工作。开发区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以及相应处理问题的工作机制。
2.参加接待的“两代表一委员”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听取群众诉求情况报告,也可以走访了解群众意见问题。
3.在接待群众工作中,发现有涉及纪检监察举报方面问题的,按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区纪工委应主动做好同“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工作的沟通,及时了解和处理问题。
4.区信访接待中心将每月接待的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形成文字材料,报市信访局。
5.接待期间的工作人员由区、办事处和村(社区)干部或社区服务员、志愿者担任。工作人员一要做好接访室接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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