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杏林雅苑住宅小区工程高支模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概述:
工程项目名称:新化杏林雅苑住宅小区工程 建设地点:新化县梅苑开发区重庆路以北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地下室车库建筑面积44178.88㎡,1#栋建筑面积36607.69㎡,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层数:地上30层。主要功能:地上一层~三十层均为住宅;2#栋建筑面积36607.69㎡,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层数:地上30层。主要功能:地上一层~三十层均为住宅;3#栋建筑面积37050.98㎡,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层数:地上30层。主要功能:地上一层为商业网点及住宅辅助用房,二层~三十层均为住宅;框支剪力墙结构,±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93.000,±0.000以下3层,±0.000以上30层。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基础为 人工挖孔灌注桩或墩基础 ,结构为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1#栋结构计算高度为98.600,抗震等级: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框支框架为二级,其他部位剪力墙为三级;2#栋结构计算高度为98.600,抗震等级: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框支框架为二级,其他部位剪力墙为三级;3#栋结构计算高度为100.600,抗震等级:底部加强区框支框架为一级,其他部位为三级;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均在负二层底板。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建筑类别一类,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倒置式上人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设防要求为二道防水设防;倒置式非上人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设防要求为二道防水设防。建筑场地类别:II类,场地特征周期:0.35S。
2)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相关单位名录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单 位 名 称 娄底市三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工程勘察院 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鑫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监理人员及职责 (一)监理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李武林 2.专业监理工程师:左锋 (二)总监的职责 序号 1 2 标准进行审核、批准 3 4 指令的 按规定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5 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6 7 8 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9 对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执法要求安全监理资料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相符合 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 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对高支模工程按规定组织验收 对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及时发出停工(停用)职责 按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按规定对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建议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高度重视,且跟踪落实 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10 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11 12 13 站责令整改后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14 15 16 17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序号 职责 按规定对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1 标准进行审查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2 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按规定监督施工企业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能及时3 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对变更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批准的 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按时提交监理周报(月报)、如实反映工地现场情况 对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明确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未按规定及时实施阶段安全评价的 高支模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4 5 6 对高支模工程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按规定核查施高支模的验收手续 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的 未按规定检查高支模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7 强制性标准要求 8
三、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省建设厅《湖南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5.《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四、监理要点
1.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核、论证
(1)高支模是指高度大于或等于4·5米的模板及其支架系统。高支模专项方案应有计算书。计算书应包括施工荷载计算,模板及其支架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等方面的验算,支承层承载的验算。
及时参加阶段安全评价 (2)对已重复使用多次的模板、支架材料,应作必要的强度测试,技术方案应以材料强度实测值作为计算依据。
(3)对于特殊的工程结构,当模板面非水平面或施工荷载不均衡时,应按整体稳定性和抗倾覆能力计算确定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当高大模板工程达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须组织5名及以上的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提供论证报告。
(5)支架立杆基础必须坚固,按设计计算要求严格控制支架沉降量。立杆的支承面是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并应在平整、夯实后必须做板压测试,加设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垫块支承立杆。 (6)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b.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c.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d.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f.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