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银河城市发展基金设立方案
具体如下表及下图所示:
权益类型 普通合伙人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夹层级有限合伙人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 银河投资 三亚城投(代表三亚市政府) 银河金控、中建、中铁建等建设合作方 合作伙伴机构(银河负责募集) 出资比例 0.1%-0.5% 10% 10%-30% 60%-80%
三亚市政府平台公司(劣后级LP)银河及建设合作方(夹层级LP)10%-30%银河(GP)合作伙伴机构(优先级LP)10%0.1%-0.5`%-80%发起设立收益三亚银河城市发展基金金融机构资本金投资项目公司(停车场及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水环境治理类)项目公司(产业园与特色小镇)项目借款发行债券项目收益股权或资产转让发行ABS或债券政府支付退出
第三节 基金募集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名称为:三亚银河城市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6
三亚银河城市发展基金设立方案
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基金地址:拟注册于三亚市。
二、基金发起人
【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三亚城投”)】代表三亚市政府与银河金控、银河投资、中国建筑、中国铁建及合作伙伴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基金。
三、基金规模
三亚市城市发展基金规模【300】亿元,首期规模约【100】亿元。项目层面匹配项目贷款或专项债,带动总投资规模【500-800】亿元。
四、基金存续期限
根据PPP项目投资周期较长的特点,本基金存续期10年。其中,基金自设立之日起满3年为基金的投资期。自投资期届满之次日起为基金的回收期,基金资产不再进行对外投资,仅对投资期内已经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和处置。
第一期基金运作成熟后,可根据项目需求和基金运行效果,研究设立第二期基金。
7
三亚银河城市发展基金设立方案
第四节 基金投资
一、投资方向
基金重点投资三亚市内停车场及交通基础设施、城市水务及水环境治理、产业园及特色小镇三大领域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在基金各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投资其他政策允许的项目。
本着推动基金快速落地,早日推进三亚市项目投资建设的原则,对基金投资项目分批次筛选如下:
批次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亿元) 三亚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 35 三亚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及区外污水38.5 处理PPP项目 水环境治理 三亚市海棠湾综合管廊PPP项目 31 红沙污水处理厂二厂工程项目 6.3 小计 110.8 水环境治理 三亚市河道整治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22 水环境治理 三亚市园林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 41.71 交通基础设施 三亚综合客运枢纽项目 34.2 交通基础设施 绕城服务区项目 29.6 产业园与特色小镇 创意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35 小计 162.51 合计 273.31 项目领域 交通基础设施 第一 批次 第二 批次 二、投资方式
基金主要以资本金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进行投资,并在项目公司层面配置银行借款、发行专项债券,统筹项目融资方案。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具体投资方式如下图: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