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
自学指导书及习题集
中原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建筑法规》自学大纲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建筑法规》课程是工程管理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它既是对建筑活动进行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建筑领域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从业人员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因此,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建筑法规,不仅关系着建筑领域各类主体的生存和发展,而且直接关系着广大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与基本素质的提高。本课程目的在于讲述建筑法规与普通法规的关系,建筑法规的体系及立法原则,并具体讲述城市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投标法等。通过对我国现行的建筑法规的介绍,培养学生较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建筑法规,具有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的意识水平,一方面能履行守法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能运用法律保护人身和物质利益。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除学习和掌握一般的法律知识外,还应学习和掌握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法律知识——建设法规。
了解建筑法规的构成及其与普通法律的关系,理解建筑法规的立法原则。熟悉建筑法、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资质管理等的有关法规及条例。以教师讲解为主的教学组织,结合具体案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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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深学生对建筑法规的认识与理解。要求学生对相关的建设法规有所了解和掌握,从而达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目的。
第二部分 自学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建筑法规概述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主要讲授法律的渊源与法律关系等方面的基础内容。了解建筑法规的表现形式和作用;掌握建筑法律关系;理解建筑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及调整对象;掌握建筑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了解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
二、自学内容
1、法学基础知识:我国社会主义的原则、本质和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渊源、体系。
2、建筑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建筑法规的概念和三种关系的调整。
3、建设法规的法律地位和基本原则:建设法规的法律地位和四个基本原则:行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统一、行政公开。
4、建设法规体系:建设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 重点:建筑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难点:法学基础、建设法规的法律地位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城市规划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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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法概述、制定、实施。了解城市规划的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城市规划制定的程序等内容。
二、自学内容
1、总则:城市规划的目的、适用范围、城市和城市规划区、城市发展方针、管理体制。
2、城市规划的制定: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3、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城市新区开发含义和旧区改建的目的。 4、城市规划的实施:选址意见书制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重点:城市规划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城市发展方针。 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实施。 第三章:建筑业法规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建筑业法规的基本概念,熟悉工程勘察设计法规、建筑施工法规、建筑市场法规、建设监理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化法规等。
二、自学内容
1、建筑业法规概念:建筑业法规是指国家制定或许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建筑管理关系以及建筑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工程勘察设计法规:工程勘察设计法规概念、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批的法律制度、中外合作设计法律制度、建筑师注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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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施工法规: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法律制度。
4、建筑市场法规:资质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总承包与分包、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5、建设监理法规:建设监理概念、建设监理管理制度、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法律制度、监理工程师注册法律制度。
6、工程建设标准化法规:标准的一般规定、制定、实施和监督。 重点:建筑业法规的概念、建筑市场法规。 难点:建设监理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化法规。 第四章:房地产管理法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房地产法、产权产籍的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物业管理等。
二、自学内容
1、房地产概念及立法背景:房地产是房屋财产与土地财产的总称、立法背景。
2、总则:总则的目的、适用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及发展的主要方面、房地产权利人的权益保障和基本义务。
3、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制度、划拨。 4、房地产开发:基本原则、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方式、企业条件。 5、房地产交易: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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