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和拼接焊缝上下翼缘,腹板与腹板要求全熔透焊接,焊缝质量等级按二级检验,腹板与翼板采用角焊缝,其外观要求按二级检验,其余构件焊缝质量等级按三级检验。未标注的贴角焊缝高度均为5mm,长度满焊。主次梁连接节点连接均采用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等级为10.9级。
②钢材零部件的加工,切割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 ③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度、低合金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度时,不应进行冷校正和冷弯曲,加热校正进加热温度不超过900度。
④钢结构的安装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5.5涂装施工工艺
5.5.1施工气候条件的控制
涂装涂料时必须注意的主要因素是钢材表面状况、钢材温度和涂装时的大气环境。通常涂装施工工作应该在5℃以上,相对湿度应在85%以下的气候条件。
5.5.2基底处理
(1)表面涂装前,必须清除一切污垢,以及搁置期间产生的锈蚀和老化物,运输、装配过程中的部位及损伤部位和缺陷处均须进行重新除锈。
(2)采用稀释剂或清洗剂除去油脂、润滑油、溶剂、上述作为隐蔽工程,交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5.5.3涂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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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腐涂料出厂时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报告,并附有品种名称、型号、技术性能、制造批号、贮存日期、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2)施工应备有各种计量器具、配料桶、搅拌器按不同材料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进行分别配制,充分搅拌。
(3)对于双组份的防腐涂料应严格按比例配制,搅拌后进行熟化后方可使用。
(4)施工可采用喷涂的方法进行。
(5)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实际施工培训,并持证上岗。 (6)施工完的涂层应表面光滑、轮廓清晰、色泽均匀一致、无脱层、不空鼓、无流挂、无针孔,膜层厚度应达到技术指标规定要求。
六、质量保证措施
6.1、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使用效果,也是体现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依托,我公司编制好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确保优良工程,严把人员素质关、材料验收关、操作工序控制关、检验试验关,以优质的过程控制达到工程的优良。
6.2、我们将在本工程中充分发挥企业科技优势,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工艺水平,来保证工程质量。 6.3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6.3.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对质量全面负责,为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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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组织落实,为第二责任人。
6.3.2建立质检制度保证体系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长、项目质检员、班组质检员组成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另外,由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的公司质监站对项目工程质量实行强制的内部监督,该站独立于项目班子,其工作职责、监督权等依照我公司内部专门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质量认证制:每道工序完工后,由公司质安科派人员与项目质检员一起及时验收和评定等级,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七、安全保证措施
7.1安全管理方针与安全管理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认真贯彻“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工程安全,人员安全,影响区域安全”。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一般工伤
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争创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7.2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7.2.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各班组参加的安全体系与管理网络。 7.2.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罚在内的保证措施,总分包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7.2.3新进工地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教育,且有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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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照片,存档。
7.2.4施工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2.5加强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对各工种严格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2.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且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机操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均要持证上岗,名册齐全。
7.2.7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工序交接检查制,没有安全设施可拒绝施工,班组长和安全做好操作人员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7.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7.3.1对于现场各种机电设备工程均实施现场验收制,未经专职人员验收合格不得使用,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保养,清洁工作。
7.3.2吊车作业时,严禁在起重臂下站人,禁止将起吊的物体凌空于人行道和周围建筑物的上空,坚决做到“十不吊”原则。
7.3.3对于各特殊工种均需持证上岗,无证者一律不得进行操作。 7.3.4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一触保。
7.3.施工机械及电气设备须掌握使用安全规程,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7.4安全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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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建立在总公司安全科监管下的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首的全员安全保证体系。 7.5安全管理措施
7.5.1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要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各施工队或班
7.5.2每天施工前专业责任工程师和区域责任施工员必须督促与检查各施工队及专业班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7.5.3项目部每周一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进行交底,做到人人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7.5.4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5.5凡不经验收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使用中的大型设备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专用闸箱上锁保护。
7.5.6落实安全“一把手”负责制。施工队和各专业班组设专职与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综合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7.5.7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和保安人员。以上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并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工地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7.5.8队伍进场及时进行三级教育,针对工程施工各阶段特点,切实做好同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整体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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