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EPQ测验用来了解其人格特征;
3、SCL--90 测验用来了解其心理综合症状和自我评价严重程度; 4、SAS、HAMA测验用来了解其焦虑情绪及程度; 5、SDS、HAMD测验用来了解其抑郁情绪及程度。
6、LES、社会支持量表、应对方式问卷可以了解对其生活事件、社会支持、及应对方式。
7、WAIS-CR、CBCL测验了解儿童智力发展情况,WAIS-RC,Revan Test可以用来评估自理发展情况。
二十六、各种病情的症状分析?
(一)、一般心理问题(首先排除精神病)
1、由于生活事件产生内心冲突,体验到不良情绪;2、持续时间未超过两个月;3、不良情绪反应仍在理智控制下,基本维持正常生活,但效率有所下降;4、思维合乎逻辑,反应尚未泛化。5、人格无明显异常。 (二)、严重心理问题(首先排除精神病)
1、较为强烈的对个体威胁较大的现实刺激所引发;2、痛苦情绪持续时间在2个月以上半年以下;3、有短暂的失去理智,依靠“非专业干预”而不能解脱,工作生活有一定程度的影响;4、影响思维,已引起反应对象泛化。5、有时伴有某一方面的程度地影响。
(三)、神经症性心理问题(首先排除精神病)
1、引起的心理冲突与现实处境无关,涉及生活中不太重要的事情,且不带有明显的道德色彩;
2、痛苦情绪持续未超过3个月;3、痛苦程度对工作学习有一定程度影响;4、心理冲突泛化;
5、根据许又新神经症量化分数在4—5分之间。 (四)抑郁性神经症:
1、根据病与非病原则首先排除精神病;2、由于初始反应强烈,持续时间至少两年以上,内容充分泛化,有回避行为,痛苦程度无法自行摆脱,严重影响了社会功能。量化得分在6分以上。可诊断为神经症。(本条内容适用于任何神经症的诊断依据)3、主要症状:兴趣减退或丧失、对前途悲观、无助感、感到精神疲惫、自我评价低,有自杀倾向等。 (五)疑病性神经症:
1、根据病与非病原则首先排除精神病;2、由于初始反应强烈,持续时间至少两年以上,内容充分泛化,有回避行为,痛苦程度无法自行摆脱,严重影响了社会功能。量化得分在6分以上。可诊断为神经症。(本条内容适用于任何神经症的诊断依据);3、主要症状:高度敏感,对健康过滤;对身体过分注意:有反复求医行为,偏执,不相信医院的诊断。 (六)强迫性神经症:
1、根据病与非病原则首先排除精神病;2、由于初始反应强烈,持续时间至少两年以上,内容充分泛化,有回避行为,痛苦程度无法自行摆脱,严重影响了社会功能。量化得分在6分以上。可诊断为神经症。(本条内容适用于任何神经症的诊断依据);3、因为自我强迫和反强迫而造成的精神痛苦。 (七)恐怖性神经症:
1、根据病与非病原则首先排除精神病;2、由于初始反应强烈,持续时间至少两年以上,内容充分泛化,有回避行为,痛苦程度无法自行摆脱,严重影响了社会功能。量化得分在6分以上。可诊断为神经症。(本条内容适用于任何神经症的诊断依据)3、害怕与处境不相称;4、精神痛苦常伴有显著的植物神经系统功能障碍;5、对所怕处境回避,直接造成社会功能受损害。 (八)焦虑性神经症:
1、根据病与非病原则首先排除精神病;2、由于初始反应强烈,持续时间至少两年以上,内容充分泛化,有回避行为,痛苦程度无法自行摆脱,严重影响了社会功能。量化得分在6分以上。可诊断为神经症。(本条内容适用于任何神经症的诊断依据)3、主要症状:以广泛性焦虑或发作性恐怖为主要临床相,内心紧张不安,预感到将要发生不利情况而难于应付的不愉快情绪,常伴有焦虑的情绪体验、焦虑的身体表现等运动型不安(结合案例内容)。 (九)神经衰落:
1、精神症状:易兴奋、易疲劳;2、情绪症状:烦恼、易激惹、心情紧张。痛苦感到控制摆脱不了,常向人诉说并寻求帮助和治疗;3、心理生理障碍:睡眠障碍,头部不适,个别内脏功能轻度和中度障碍。 (十)精神分裂症:
1、根据病与非病三原则,求助者的知情意已经不统一,主观和客观不一致,对自己的心理问题没有自知力,没有主动求医行为,逻辑思维已经混乱,有典型精神病的症状(举例说明),因此可以考虑诊断为精神病。2、能够排除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其他因素导致的精神障碍。
二十七、诊断依据和诊断程序是什么?
(参考1)1、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根据有无自知力,有无主动就医行为,是否存在逻辑思维方面的异常症状等,判断是否为精神病;2、排除躯体疾病所致的心理障碍;3、根据求助者表现出的症状,内心痛苦的程度,对社会功能的影响情况,有无泛化和回避以及病程,判断是否属于神经症或严重心理问题或一般心理问题;4、参考心理测验的结果;5、最终做出诊断。 (参考2)
A、分析求助者是否经历过较强烈的现实性的刺激;
B、分析求助者的内心冲突是否具有道德性质或现实意义,是否有求治的愿望; C、分析求助者的心理、生理及社会功能各方面是否受到影响; D、分析求助者的问题是否有器质性的病变作基础;
E、综合以上分析、排查,排除(精神病或神经症或严重心理问题或一般心理问题); (参考3)
A、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根据有无自知力,有无主动就医行为,是否存在逻辑思维方面的异常症状等,判断是否为精神病;
B、根据求助者表现出的症状,内心痛苦的程度,对社会功能的影响情况,有无泛化和回避以及病程,判断是否属于神经症或严重心理问题或一般心理问题; C、心理测验的结果支持本诊断;
D、最终诊断:精神病或神经症或严重心理问题或一般心理问题; 诊断依据:
A、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求助者的知情意是否统一、一致的,对自己有无自知力,有无主动就医行为,是否存在逻辑思维方面的混乱,有无感知觉异常,有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判断是否为精神病;
B、初始反应是否强烈,病程时间(多少时间),内容是否泛化,心理痛苦是否能自行摆脱,是否已影响了社会功能,有无回避出现,根据许又新教授的神经症评分标准,求助者得分为几分,判断是否为神经症;
C、求助者的症状主要为(案例中的情况),根据这些症状诊断为(神经症或严重心理问题或一般心理问题);
D、心理测验的结果及其相关资料支持本诊断(如果有)。
二十八、鉴别诊断?
一般心理问题:1、与精神病相鉴别: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求助者的知情意是统一、一致的,对自己有自知力,有主动就医行为,无存在逻辑思维方面的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可以排除精神病;2、与神经症相鉴别:初始反应是否强烈,病程时间(多少时间),内容无泛化,精神痛苦程度能自行摆脱,是否已影响了社会功能,有无回避出现,根据许又新教授的神经症评分标准,求助者得分为几分,判断不是神经症;3、与严重心理问题相鉴别:严重心理问题的反应强度强烈,反应已泛化,对社会功能严重影响,病程大于2个月;
严重心理问题:1、与精神病相鉴别: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求助者的知情意是统一、一致的,对自己有自知力,有主动就医行为,无存在逻辑思维方面的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可以排除精神病;2、与神经症性心理问题相鉴别: 3、与一般心理问题相鉴别:一般心理问题反应强度不是很强烈,反应没有泛化,没有对社会功能产生严重影响,病程时间较短; 神经症性心理问题:1、与精神病相鉴别: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求助者的知情意是统一、一致的,对自己有自知力,有主动就医行为,无存在逻辑思维方面的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可以排除精神病;2、与神经症相鉴别;3、与严重心理问题相鉴别:
抑郁性神经症:1、与精神病相鉴别: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求助者的知情意是统一、一致的,对自己有自知力,有主动就医行为,无存在逻辑思维方面的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可以排除精神病;2、与焦虑性神经症相鉴别:焦虑症是“以广泛性焦虑或发作性恐怖状态为主要临床相的神经症”,是一种内心紧张不安,预感到似乎将要发生不利情况而难于应付的不愉快情绪,常伴有头晕、胸闷、心悸、呼吸困难、出汗和运动性不安等。焦虑症的焦虑为原发症状。3、与抑郁症相鉴别:情绪低落、兴趣下降、意向下降、焦虑、自我评价低、绝望、有自杀倾向等症状。(病程3年以上时间,可以排除抑郁症。)
疑病性神经症:1、与精神病相鉴别: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求助者的知情意是统一、一致的,对自己有自知力,有主动就医行为,无存在逻辑思维方面的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可以排除精神病;2、与焦虑症相鉴别:焦虑症是“以广泛性焦虑或发作性恐怖状态为主要临床相的神经症”,是一种内心紧张不安,预感到似乎将要发生不利情况而难于应付的不愉快情绪,常伴有头晕、胸闷、心悸、呼吸困难、出汗和运动性不安等。求助者有焦虑症状,但与疑病症状相比,焦虑症状不是主要的,而是疑病症状的伴发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焦虑症。3、与恐惧性神经症相鉴别:恐惧性神经症的特点是对不应感到恐惧的对象和情景感到恐惧,恐惧的对象和情景是现实或想象的,但都是真实的,恐惧性神经症的求助者有自知力,有主动求治的愿望。(该求助者虽感到恐惧,但恐惧的内容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且没有自知力,也没有主动求治的愿望,因此可以排除恐惧性神经症。)4、与躯体症状相鉴别:(根据案例)4、与躯体症状相鉴别:(根据案例)
神经衰落:1、与精神病相鉴别: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求助者的知情意是统一、一致的,对自己有自知力,有主动就医行为,无存在逻辑思维方面的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可以排除精神病;2、与抑郁症相鉴别:抑郁症虽有神经衰落的症状,但大部分时间情绪低落、兴趣下降、意向下降、焦虑、自我评价低、绝望、有自杀倾向等症状,本案例无典型症状,可以排除抑郁症。3、与焦虑症相鉴别:
精神分裂症:1、与抑郁症相鉴别:2、与神经症相鉴别;
二十九、如何对求助者的临床表现进行量化评定?
许又新《神经症》的量化评定标准:1、病程:3个月内1分,3—12个月2分,1年以上3分;2、精神痛苦程度:自己能调解1分,需要他人帮助2分,帮助也无法摆脱3分;3、社会功能:效率下降1分,有部分回避行为,效率显著下降2分,完全回避丧失社会功能3分。总分≥6分,精神痛苦程度和社会功能改变超过3个月,神经症诊断成立。
三十、确定咨询目标?
1、近期(表面看得到,明显):社交、认知、情绪、行为躯体。
2、远期(深层次问题):人格完善。[改变对事件错误认知/评价/观念(根据案例);改变成长中的负性情绪(根据案例);改变精神紧张情绪(根据案例);改变社会交往状况(根据案例);改变睡眠状况(根据案例);在达到上述具体目标的基础上,最终达到促进求助者心理的健康和发展,达到人格完善。]
三十一、咨询目标的有效性可进行如下评价: 1、 改善认知、行为和情绪属于心理学性质。
2、 消除或减轻求助者的痛苦,最终达到心理健康是积极的。
3、 从求助者自身能力和经济条件以及咨询师所能提供的条件看,拟定的咨询目标是可行的。
4、 改变求助者错误的观念、评价、行为和情绪是具体的,可以操作的。 5、 拟定的咨询目标能够量化,可以通过问题的改善程度来体现,因此是可以评估的。
6、 拟定的咨询目标是双方商定的,符合求助者的愿望,咨询师能够解决,对双方来说是可以接受的。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能够以求助者为主;当咨询师无法认可求助者的目标时,应终止咨询或转介。
7、 在拟定的咨询目标中,改变认知,行为和情绪是具体的目标,促进求助者心理健康和发展,达到人格完善是长远目标,符合多层次统一的要求。
三十二、商定咨询方案时应注意:
1、首先向求助者介绍咨询方案的内容及制定的原则;
2、按照咨询目标、原理与方法、评估、双方的责权利、时间与次数的安排、费用的估计及其他等项内容逐一商定;
3、咨询方案是双方商定的,不能由咨询师或求助者单方制定; 4、当求助者与咨询师的意见不一致时,以求助者的意见为主; 5、咨询师应对目标进行整合;
6、最终制定的咨询方案以文字或口头形式固定下来; 7、咨询方案制定后,经双方认可,可以进行修改。
三十三、选择咨询方法的一般原则是: 1、 不同的问题应选择不同的方法; 2、 不同的阶段应选择不同的方法; 3、 根据不同对象选择不同的方法;
4、 不同的专长和经验会影响方法的选择。
三十四、对咨询效果评估的时间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