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炭井焦煤分公司四水平延深施工大纲
斜长795m)、新副立井(为新增,垂深879m)、原副立井(改造成南翼回风立井)、中部轨道上山(为新增,倾角25°,斜长820m)、乘人器井筒(为新增,倾角25°,斜长740m)、中央斜风井(+1451m~+900m 段斜长1303m为已有,+900m~+590m段斜长735m为新增,倾角25°,改造成北翼回风斜井)。
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采用独立分区式通风系统,抽出式通风方式。
四水平开采标高范围为+900m~+590m。设计将四水平沿倾斜划分为4个区段,4个区段标高分别为+800m、+730m、+660m、+590m,区段垂高在70~100m之间。
采用底板穿层钻孔预抽采、顺层钻孔抽采、采空区埋管抽采等多种抽采方法相结合的综合瓦斯抽采方法。
四、 投资
项目总工程量为41799米,概算投资161919.84万元,其中:井巷工程100225.37万元、土建工程9862.02万元、设备购置15239.78万元、安装工程15181.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18.15万元、工程预备费10592.89万元,建设工期为52.9个月。预计四水平首采面Ⅳ010301综采工作面于2018年4月开采。四水平工业资源/储量10883.86万t,可采储量为7301.64万t。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Mt/a,服务年限为37.4a
第四节 开采技术条件
一、瓦斯
2011~2012年,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对矿井+900~970m煤层进行了突出性危险鉴定,2012年12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石炭井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二号井煤与瓦斯突出鉴定结果的批复》宁经信煤炭发[2012]661号,确定石炭井焦煤分公司二号井为煤与瓦斯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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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25.0113m3/min,相对涌出量为9.8078m3/t。矿井最大瓦斯涌出量地点为原北风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5.1227m3/t。 二、煤尘爆炸危险性及煤的自燃倾向
不同时期的勘探报告对诸层煤采样试验鉴定表明:煤尘皆有爆炸危险性。原煤着火点为382℃~399℃。 三、煤尘
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尘爆炸指数为19.93%~28.54%。 四、水文地质条件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属二类一型,预计开采四水平最后一个阶段时:矿井总涌水量=二号井三水平以上实际涌水量+四水平预计涌水量+一号井涌水量届时矿井正常涌水量=171+229+220=620 m3/h,届时矿井最大涌水量=181+320+345=846 m3/h 五、煤层顶底板
该矿煤层顶底板中,伪顶多为炭质泥岩,夹煤线或炭质泥岩与煤线 互层,直接顶多为泥岩、粉砂岩和石灰岩,老顶多为不同粒度的砂岩。顶板节理发育,特别是与煤层平行的节理更为发育,放顶时顶板易于垮落。顶板冒落高度一般为采高6~8倍,属一级顶板。煤层底板,除四、九层煤底板有0~0.5m的炭质泥岩外,其它各煤层的直接底为粉砂岩和细砂岩,强度较大。 六、资源/储量情况
四水平工业资源/储量10883.86万t,可采储量为7301.64万t。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Mt/a,服务年限为37.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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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四水平延深建设目标延深投产标准
第一节 矿井建设目标
2014年1月6日,集团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又进行了设计审查,并下发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题会议纪要(第4期)”,此次《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炭井焦煤分公司四水平延深初步设计》为最终审定版设计。
充分结合石炭井焦煤分公司实际,本着“稳定产量、优化系统、减人提效、综合治理”的十六字方针,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矿井四水平延深开拓方案应统筹考虑矿井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突出煤层开采区的关系,达到“抽、掘、采”平衡的目的。按照“缩短通风流程、扩大通风断面、减小通风阻力、增大通风能力、提高抗灾能力”的原则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做到网络简单、风流稳定、系统可靠、风量充足、风速风质符合要求。建立健全矿井防灭火、防尘洒水及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3]10号)文件规定,在四水平延深初步设计中增加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根据矿井目前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在保证矿井达到正规、安全、稳定生产的前提下,结合当前生产情况、通风网络状况、通风技术设施状况,综合考虑四水平延深工程,本次设计的的注氮、灌浆、监测监控和通风系统,不但要满足四水平延深需要,而且要兼顾现有生产系统的优化需要,达到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节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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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四水平延深建设标准
按照会议纪要要求,焦煤公司委托宁夏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本《石炭井焦煤公司四水平延深初步设计》,采用主斜井、暗主斜井、新副立井的混合开拓方式。四水平共设七条井筒及上山,即主斜井(已有)、暗主斜井(下延至+555m标高,倾角23°,斜长795m)、新副立井(为新增,垂深879m)、原副立井(改造成南翼回风立井)、中部轨道上山(为新增,倾角25°,斜长820m)、乘人器井筒(为新增,倾角25°,斜长740m)、中央斜风井(+1451m~+900m 段斜长1303m为已有,+900m~+590m段斜长735m为新增,倾角25°,改造成北翼回风斜井)。
为确保本矿井安全技术改造系统顺利完成,顺利移交生产使用,应完成设计给定的所有井巷工程,提升、通风、土建、管线、运输、供电等系统应全部形成,安全监测、监控设施全部建成,矿井联合试运转合格,井上、下所有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投产。
四水平建设方式及移交标准:
四水平延深工程采取一次设计、施工、工作面投产的方式。先期投产2个综采工作面,至此,四水平延深即告竣工,形成1.5Mt/a设计规模。
四水平竣工移交前必须完成的工作有:
1、全部井巷工程和地面土建工程、井上下安装工程;
2、四水平提升、运输、通风、压风、给排水、供暖及供热等系统; 3、各类安全设施; 4、四水平联合试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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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施工准备
第一节 技术准备
2013年9月5日,集团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炭井焦煤分公司四水平延深初步设计》进行了设计审查,审查过后下发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题会议纪要(第38期)”,根据专题会议纪要文件内容,初步设计做了修改。
2014年1月6日,集团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又进行了设计审查,并下发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题会议纪要(第4期)”,此次《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炭井焦煤分公司四水平延深初步设计》为最终审定版设计。
焦煤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经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焦煤公司将根据矿建、土建、机电设备安装三类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提出施工图需求计划,并与宁夏煤矿设计研究院签订《石炭井焦煤公司施工图供图协议》。 测量定位:利用石炭井焦煤公司现有基控导线在施工准备期作新建副立井及中央斜风井延长段等井筒的测量工作。可以满足延深井巷工程施工需要。
第二节 工程准备
施工准备阶段应遵循的主要原则:统筹安排好四水平延深与矿井生产之间的关系,既要保证完成四水平开工前副立井工业场地应具备的“四通一平”条件和施工所必须具备的工业设施,又要为施工队伍提供基本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
考虑到上述要求,根据本矿井的实际情况,副立井工业场地内的水、电路等工程均已形成,副立井工业场地地势较为平整,施工准备工作量不大。将施工准备工作划分为建设前期准备和施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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