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务求效,注重作用发挥。在企业中建立调委会,及时化解职工与企业的矛盾,变消极为动力,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是调委会工作的目的。各企业调委会要本着这一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如我区浮山路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内的恒元达电子公司建立的调委会在这方面就表现比较好,该公司根据当时的现状发展要求,要进行下岗分流,优化调解,个别职工不理解,有意见,并出现了上方的现象和苗头,针对这一情况,该公司调委会迅速开展工作,他们走车间、访班组,找个别谈心等方式苦口婆心做工作,使职工对企业的困难有了全面的了解,打消了上访等现象,消除了不安全稳定因素。另外,在2003年11月份,自四川、安徽等地60余名民工到我区一工地打工,年终该工程竣工,造价231800元的工程仅支付了民工100000元,余款始终不予支付。民工在多次向承包商索要工钱无望的情况下,准备集体上访。该施工工地调wenmi.net解员在稳住民工的同时,及时向所在街道司法所负责人作了汇报,经过调解员和司法所人员等多方协调,并与承包商多次协商谈判,该承包商终于在2003年12月31日一次性支付民工欠款85000元,较好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利益,受到了当事人的极大好评,调解员的作用也得到了应有的发挥和展现。还有的居委会开展人性化教育,不把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放在对立的位置上,而是放在一个共同点上开展工作,职工永远是企业的主人,企业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的目的,就是让职工得到更大的实惠,一切暂时矛盾,都会在一个共同的利益上化解。在有针对性的辩证教育和实际工作中,各企业的调解组织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起来
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重点,并要求这些企业将合同文本送到劳动保障部门鉴证,以便及时检查和纠正劳动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在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订立形式上,可以允许企业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本企业特点和用人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对于企业招用的短期劳务工或非其他非正规就业人员,可以允许企业与这类人员签订比较简单的劳动合同,在企业为这类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投保与缴费方面也可以适当降低标准。
3.大力推行建立和完善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
协调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要把重点放在推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上。对于没有建立调委会的企业,可以由区域性的调委会联合会或地方调委会的基层分支机构,在地方调委会的授权之下,并经过企业和职工方面的资格认可,可代表职工与没有建立调委会的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并可以签订区域性的集体合同。通过在企业中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并努力把劳动争议问题解决在源头,依靠企业与调委会组织双方自主调整劳动关系。
4.加紧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针对目前一些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比较严重的状况,可先在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建立企业职工欠薪保障制度。在这些地方,应由当地政府制定实施办法,要求企业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缴纳欠薪保障金,缴费比例标准应与过去和现在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有关指标挂钩,原则上应当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总额越多,持续时间越长,缴费比例越高,反之亦然。如果受保企业职工出现拖欠工资问题,可用该企业缴纳的欠薪保障金向职工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足部分可通过变现企业资产来筹集。在企业累计缴纳的欠薪保障金总额达到一定水平时,可以停止缴纳。欠薪保障金归各企业所有,在银行设立企业专户,专款专用,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使用,并由当地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