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贯彻落实中央长效机制文件的力度,完善考核手段,力求在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责任制方面取得突破。机关党建责任制是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总抓手。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必须做到围绕中心充实内容、依据长效机制文件规范内容、紧跟发展创新内容、强化检查手段落实内容,确保党建责任制成为机关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具体措施:一要明确提出要求,市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中央《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党建责任制。二要结合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的检查,重点对市直各单位制定党建责任制的建立进行一次督查。由市委发文,由组织部牵头,具体工作由工委落实。三要建议市委、市政府将市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以及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中,做到考核述职中有党建内容,真正做到机关党的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三)紧密联系实际,力求在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上取得突破。根据市直机关的实际情况,针对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三会—课”制度。具体措施:一要以市委组织部下发的长效机制文件为依据,做好贯彻落实建章立制工作;二要增强普通党员的主体意识,要求普通党员定期轮流上党课,每人每年策划一次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每年支部至少组织一次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党员参与支部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三要抓好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适时组织他们到市直机关和市内外党建工作开展较好的、有突出成果的单位进行学习,开阔眼界,开拓思路,取长补短、集思广益。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在党务知识方面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领导党支部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四要加强督导;工委在“三会一课”的方法和内容的结合上进行必要的创新指导,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
(四)拓宽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在树立典型上取得突破。按照党的十七大建立健全党内激励机制的要求,为了扩大评选表彰活动的影响,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先进基层党组织好的做法,大力宣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可考虑在两年一度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提高表彰层次。建议市委每五年对全市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表彰,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同时对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创新的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材料并编印成册,下发到市直各级基层党组织,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加以宣传,把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号召市直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逐步推动市直机关党内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不断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力求在探索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上取得突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结合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为重点,按照积极、有序、稳妥的原则逐步推进。具体措施:一是扩大党内民主选举,建议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选举工作。二是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依托市政务和市直单位有关网络平台等形式为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参加党内活动提供服务和帮助。三是贯彻落实好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从源头上保证党员的先进性。工委应每两年对基层党委发展新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四是积极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对市直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属党章等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进行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