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乡镇(场)各村(队)清理个人拖欠公款情况的调查报告(2)
2010-06-17 16:00
三、××县各乡镇(场)及村(队)清理个人拖欠公款的一些做法及经验
1、我县许多乡镇(场)及村(队)对于在职干部欠款问题上,采取在保证基本生活费的前提下,逐月从工资中扣还的方式,收到了收缴欠款的效果。
2、加大清欠追缴力度、促进清欠追缴工作。如我县××乡,在采取走村入户向拖欠户解释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对××村303户农牧民分配的牲畜进行折价,5年共收缴欠款885195.20元。
3、完善借款制度,加强帐目管理。我县一些乡镇(场)及村(队)对清欠工作采取积极应对的方式,将欠款户名单进行公示,制定个人拖欠公款明细,对清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在乡村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如××乡的村委会义务承担起“五保户”的基本生活费及医疗费用,从而避免了该类贫困户借用公款情况。
注:无拖欠公款现象的乡镇及村队中,有些是因为财政紧张,不具备将公款借给个人的能力,故而未造成个人拖欠公款现象的发生。如:××乡。
5、我县一些乡镇(场)采取如果欠款者能够在限定时间内还清欠款,或能够一次性还清欠款的,则按一定比例减免所欠款项的方式。如××乡甚至施行了如果能够一次性还清欠款则给予减免40%的优惠条件。这种做法在清理欠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清理个人拖欠公款工作的一些建议
1、如果对部分欠款进行强制追缴,势必造成新的贫困户群体形成;一些积年累月中的死帐、呆帐,势必会让清理欠款工作难以实现。如我县××乡帐上仍然有1983年以前的农牧民老欠款1362415元。若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意见或办法,进行严格审查真实有效地减免或核销,势必能收到冯瓘烧契的民心效应。
2、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避免违背农民意愿的所谓什么结构调整、什么“工程”造成农民减收从而引发欠款。
3、要求各乡镇(场)及村(队)完善借款制度,对借款事项要严格审批,对借出公款及借用公款不能偿还的责任人进行严格追究,加大处理力度。尤其在人事变动时要明确做好财务清欠及公物交接工作,如:在办理人事变动手续时,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应让当事人出具原单位的无欠款证明及公物移交证明,以促清欠。
4、针对“相互之间在欠款不还的问题上进行攀比”的现象,拿出能够取得实际效果的措施,以消除此类负面“攀比”,促进还款积极性。一些乡镇(场)及村(队)采取如果欠款者能够在限定时间内还清欠款,或能够一次性还清欠款的,则按一定比例减免所欠款项的方式。
5、制定严格制度,规定今后凡有借公款现象,必须有担保人负责担保,并设定归还期限,审批人员全程担责。一旦借款人变迁(包括死亡、调动、搬迁等)造成无法追缴欠款,则由审批人责成担保人归还所欠公款。从而避免新的拖欠公款现象的发生。
附:《××县乡镇(场)各村(队)个人拖欠公款情况表》
××县人民政府纠风办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