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xx林业局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国有林场是我国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根基,建设现代国有林场是新时期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根本任务和战略目标。近30年来,xx林业局国有林场在后备资源培育和生态建设中发挥了骨干、示范作用,在林场改革与发展中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创业,无私奉献,为国有林场建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青春年华和毕生精力。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生态建设的新形势下,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与新时期林业和整个国家生态建设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一些历史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与体制转轨,经济转型不适应的情况逐渐显露出来,已经成为制约国有林场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因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体制不顺。国有林场大多数分布在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的地区,主要承担着生态建设的任务。长期以来,国有林场一直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体制,从事的是一项公益事业,干事业单位的工作却无事业单位的定性,性质不明,政府部门只是对国有林业局(场)人事按事业单位管理,但不享受事业单位的政策待遇,国家也只给林业建设投资,林业局(场)的生产、技术和行政管理人员不列编制、不给经费,工资和事业费没有保障,林业局(场)只能自支解决,而林业局(场)既要承担繁重的生产经营任务,又要承担繁重的资源管护任务,诸如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科研与林业科技推广等任务。其事业属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政策也未得到落实,国有林业局(场)的这种“企不企,事不事,工不工,农不农”的体制模式,与它所承担的建设任务极不相称。
2、经营机制不活。当前,国有林场已初步形成多样化的经营机制。各国有林场在搞好森林资源培育的同时,积极探索经营机制、用工制度、分配制度、产权制度等改革,采取国有民营等形式,大力发展林场经济。各项改革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生产积极性,增添了林场发展活力。但是,由于管理体制不顺等多方面的原因,国有林场内部经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在所有制结构上,还没有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林业同步发展的方针。在产权制度改革上,还没有做到按照“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对国有林场所办的多种经营项目实行股份合作、转产改造、合资、联合、承包、租赁、兼并、拍卖、出售等方式进行优化配置,实行“国有民营”和“民有民营”,盘活国有资产。
3、天保工程静态投资不适应社会动态发展的形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的上涨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天保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工程实施困难日益增大。国家关于天保资金的安排标准是以1997年的森林资源数据和职工工资基数(7680元/年)进行核定的,每人380公顷的管护面积,每人每年12000元的天保资金,一定11年不变。按有关文件规定,天保资金的列支项目为:森林管护事业费(包括森林管护人员经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下岗职工分流安置费。“森林管护人员经费”中又包括:管护人员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降温费等。列支项目和渠道很宽泛,但可供列支的资金是定量的。如1998年我局人均年工资按7680计算,到2006年底共四次调资后,全局人均档案工资达到了18677.02元,高出天保工程核定基数10997.02元。工资上涨后,由于没有经费保障和资金渠道,新调工资无法落实,职工队伍极不稳定。
4、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由于国家投资不足,加之国有林场地处偏远,建场时间早,基础设施基本老化,近几年因受国家投资限制,只对极少数林场的部分基础设施进行了改善,大部分林场、管护站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林业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大多数职工的生活水平、生存状况远不如当地农民。一是职工住宅和办公用房陈旧,多数职工没有自己的住房,仍然居住在管护站70年代至80年代修的土木结构的房屋,宿办合一,退休后也是如此。由于收入偏低,距离学校远,上学费用太高,林业职工因无力承担子女繁杂的学习费用,辍学率较高。就医难、看病难、大龄青年找对象难的问题也尤为普遍。由于收入低,责任大,工作条件艰苦,森林管护人员的思想波动较大。二是个别林场的管护站至今无电、无水、无通讯,生活非常艰辛。三是富余分流职工除少数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等多种经营外,多数人生活无着落。由于常年工作生活在深山老林,社会适应能力差,身体多病,技能单一,个人生活很困难,又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和下岗职工待遇,给单位和社会带来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四是林区道路因年久失修,雨水冲毁严重,加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也普遍落后,经费不足,给森林管护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五是由于资金困难,大部分林场没有配备电脑等设备,更谈不上电子政务建设,与国家林业局关于数字林业的建设要求相差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