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促进了乡镇财政职能发挥。“乡财乡用县监管”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乡镇财政职能的转换,乡镇财政所把工作重点由由过去的收支管理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其业务工作不再单纯是“征收税款”和“上划下拨”,而是直接面向基层,服务为主,集中精力做好“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的收支结算工作,做好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新型合作医疗补助等各项国家救助类专项资金的核付工作,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等各项国家对农民的直接补贴的管理工作,做好筹集和管理各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使财政服务经济发展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强化了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全市2449个村的村级集体财务都纳入了“村财村用乡代管”。各乡镇设立了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每个村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并明确了村级财务报帐员,形成了完整的管理体系。目前,全市村财村用乡代管运行正常,大部分县区已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白河县实行的“三统一”(统一票据管理、统一报帐程序、统一操作流程)和“一坚持”(坚持每季度到各村公开财务)的管理办法,全面提升了管理水平;平利县推出的“三大举措”(每季度到各村公开财务、统一使用财政收入结算票据、每年在各村开展一次财务清查),管住、管好了村级财务。“村财村用乡代管”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促进了民主监督,增强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实现了管理民主的要求,遏制了村级发生新债,维护了农村社会安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运转水平低下。实施“乡财乡用县监管”后,尽管各县区程度不同地提高人均年公用经费的标准,但目前保证乡村运转的水平还普遍低下,尤其是村级按目前的标准难以保证正常运转。税改后,省上对村级转移支付补助只包括村干部报酬、办公费和报刊征订费,未安排村民小组长、“三员两长”(中心户长、计划生育副村长、计划生育宣传员、计划生育信息员、计划生育助理员)和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畜牧防疫员及群团妇等人员报酬,而这些人员的报酬都是在税改转补村级补助中解决,致使全市村级干部报酬普遍较低,村级组织运转仍然困难。
(二)乡村债务化解困难。截止今年6月底,我乡村两级债务为7、8亿元,其中:乡镇债务5、83亿元、村级债务1、97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291、5万元、每个村负债务8、04万元,负债面为百分之百。虽然各级采取种种措施加大了控制新债的力度,但只是起到了“刹车”的作用,要真正“消肿”却非常难。目前化解债务的困难和矛盾比较多,一方面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可用财力增长缓慢的原因,没有化解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对化解乡村债务目前缺乏政策和配套措施,同时因企业破产、人走债留、税费尾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诸多因素,导致债权难以清收。沉重的债务加重了县、乡财政运行的负担,给“乡财乡用县监管”的顺利运行带来很大的影响。
(三)管理手段相对落后。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后,改变了县乡原来大的管理方式,加强了县乡之间的业务往来。因此,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县乡之间的网络建设、采用统一的管理核算软件就显得尤为必要。从外地试点情况看,他们普遍采用了统一的管理软件,通过县乡连网,实现网上办公,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业务支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而目前我市因没有县乡信息网络平台支持,“乡财乡用县监管”实际操作还停留在手工操作层面,不仅难以达到有效监管和规范管理的目标,而且给县、乡业务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增加了办事环节,加大了行政成本,影响了工作效率。因此,实现“乡财乡用县监管”信息化管理已显得非常急迫而重要。
(四)配套改革进展缓慢。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不仅仅是县乡财政管理方式大的重大改革,它涉及到县乡财政体制的方方面面,将会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产生重大影响,必须同乡镇机构改革、化解乡村债务等改革配套进行。从我市目前的实际看,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政府的自主收入大幅减少,而又缺乏新的财源增长点,导致乡镇财政困难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很好的解决,大部分乡镇依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的思想很强。同时,由于激励机制不健全,一些乡镇创收的积极性还不高,化解债务缺乏主动性,存在着消极等待现象,还有少数地方的“五清”工作不够扎实,需要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