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的主体是县乡两级。在我市目前县乡财政普遍困难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和必要的经费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县乡两级改革的积极性,促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省上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拿出适当资金,设立专项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对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防范和化解不良债务方面工作扎实、措施得力、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县以及在农村综合改革过程中成绩突出、做出巨大贡献的个人的奖励,对政策执行不到位,改革进展缓慢的县予以通报批评,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良性机制。同时建立税改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所需的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改革能够顺利开展。
(七)充分调动乡镇积极性和保护乡镇既得利益。我市的“乡财县管乡用”改革模式,它不仅仅是财政体制的改革,也不仅仅是会计核算的改革,实质上是基于县乡财政高度关联性这一特点,树立“县乡财政一盘棋”的思想,将县乡捆到一起来通盘考虑财政收支的问题,突出县级财政的监督管理权所进行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因此,要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把实行新的管理方式同参与各方的利益协调机制实现整合,这样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同时,对乡镇发展经济、增加税收,实行超收部分全额返还或按比例给予奖励,体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预算”、独立会计主体的法律要求和省市的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地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和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加强“乡财乡用县监管”相关制度建设。在合理划分乡镇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提高对乡财政的转移支付比例,规范和完善转移支付,支持乡镇大力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增加乡镇政府的可用财力;逐步规范和完善乡镇公用经费分类核定办法,建立公用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县乡财政的内控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力审批程序,完善乡镇收入解缴和支出票据报审制度,进一步加强乡村财务管理监督,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兑现到位。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强化制度约束,完善干部绩效考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