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深入扎实。以社区综治组织领导机构为平台,深入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社区民警一般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副组长,社区对口法官、检察官、辖区有关单位为成员,共同推动群防群治工作,建立起了专群结合、点面结合的群防群治网络。各社区在社区政法干警的协调支持或社区民警的亲自带领下,组织民兵应急分队、企业保安、专职巡逻队、党员义务巡逻队、护厂护校队员、护楼守院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在家属区、工作区、企事业单位周边开展日常巡逻,在重点时段和地段开展昼夜巡逻,切实加强了社区治安防控。同时,在社区开展了安全感测评、社情民意调查、法律咨询等一系列活动,广泛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充分发挥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楼栋、安全文明小区等创建工作,大张旗鼓地在社区表彰辖区的各类见义勇为行为,全面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强化对重点人员的治理、防控。社区成立了社区政法干警参加的重点人员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通过签定责任书、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制定重点矫正帮教措施,确保重点人得到有效监控;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引导重点人员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培养良好的道德观和家庭观念;针对重点人员在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街道、乡(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解决,稳定他们的情绪;组织社区干部、社区政法干警与社区重点人员结成“一帮一”对子,对名社区服刑人员思想状况、生活状况及时了解跟踪,做到“发现困难及时帮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两劳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仅为4%。积极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各项工作措施,青少年犯罪率有所下降。采取一切行之有效地合法手段,大力开展教育和劝返外来“三无”闲散人员,切实减少了治安隐患。
四是深化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增强维护稳定实效
政法工作进社区后,特别注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社区作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打造和谐社区。
1、加强对调解组织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既是政法干警的法定职责,也是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通过业务培训、个案宣传、政法干警与社区结对子、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等方式,对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区政法干警在实践中建立了定期的培训制度,通过研讨会、培训班和观摩庭审等形式加强社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在年度的工作思路中,政法部门始终将宣传法律、组织基层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列为重要内容,同时也将此作为司法服务的载体,社区政法干警定期组织社区调解员进行培训,及时将关系到百姓生活生产、关系到社会道德风尚、民风民俗的最新法律信息和知识传递到百姓和调解员中,以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
2、健全调解组织,增强矛盾纠纷调处的合力。社区政法干警进驻社区后,社区重新调整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组成人员,除社区综治副主任、居委会、列管单位外,增加了社区政法干警,有的社区政法干警还担任组长或副组长。社区干警加入后,帮助社区完善和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排查、领导接访、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增加了社区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增强了调处工作的权威性,2005年全区的矛盾纠纷没有因调处不力而导致事态升级的现象发生。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增强工作实效。社区各列管综治单位每季度要召开一次由列管单位领导、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对口法官、检察官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综合进行分析,共同出谋划策,逐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包案责任制,确定每件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