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扶贫工作目标考评制度。对所有包扶单位和个人年初由乡党委、政府签订包扶责任制,年终由乡党委、政府组建专班对其包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内容,完成不好的年终不得评为优秀,严重失职或影响工作大局的直接评为不合格,并追究其责任。
(四)建立干部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定期抓好干部培训学习工作,发挥“双带”作用,提高干部组织领导和指导扶贫开发的水平,从而形成能够带领群众艰苦创业、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建立扶贫工作目标考评制度。对所有包扶单位和个人年初由乡党委、政府签订包扶责任制,年终由乡党委、政府组建专班对其包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内容,完成不好的年终不得评为优秀,严重失职或影响工作大局的直接评为不合格,并追究其责任。
(四)建立干部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定期抓好干部培训学习工作,发挥“双带”作用,提高干部组织领导和指导扶贫开发的水平,从而形成能够带领群众艰苦创业、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