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为民办实事是衡量“村情民意恳谈会”效果的唯一标准。为此,我县坚持实行村情民意承诺制度,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开好“村情民意恳谈会”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各村“恳谈会”结束后,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对群众进行承诺,并填写《村情民意恳谈会情况反馈表》,由乡镇干部、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签字后报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就各村排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办理,并制定详细的督办意见,对交办问题落实到人,提出时限要求。对不属乡镇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由县集中协调解决,并在10日内给群众回复。10日内不能解决、答复的问题,要及时向当事人解释原因。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要求乡镇派驻工作组,集中精力专门进行解决,确保“村情民意恳谈会”取得实效。目前,全心已协调解决群众反映问题570件,要求限期解决的630件。
(四) 定期反馈,取信于民。x县各级党组织对于通过召开“村情民意恳谈会”排查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狠抓落实,限时办结,并在下次“村情民意恳谈会”上向群众进行反馈,形成“征求-解决-反馈-再征求-再解决-再反馈”的大循环格局,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使群众认识到推行“村情民意恳谈会”制度是广大干部真心转变作风、虚心听取意见、热心为民办事的务实行动,群众对党和政府多了理解,少了隔阂,多了赞誉,少了怨言,多了支持,少了抵触。群众由原来的怕干部、不信任干部,变为“有苦会上诉、有怨会上讲、想富会上找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更加高涨。
三、初步效果
x县推行“村情民意恳谈会”制度,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欢迎,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全县上下出现了干部听民情、顺民意、办实事,群众信党委、信干部、心气顺的喜人局面,极大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是畅通了民意反映渠道,架起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连心桥”。过去,干部了解民意的渠道比较狭窄、群众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够畅通,以至于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有效控制、迅速解决,致使党员干部与群众间产生隔阂,党群、干群矛盾有所激化。“村情民意恳谈会”制度推行以来,全县广大群众给予了极大的热情和支持。各村召开恳谈会,群众参加恳谈会十分踊跃,气氛热烈,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情景非常感人。许多群众感慨:“以前和县乡领导说说知心话机会很少,现在好了,可以面对面地与各级领导谈谈自己的想法,开通了老百姓敢于说真话、说实话,政府及时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绿色通道’”。百姓由原来的怕干部、不相信干部,有事对干部采取回避态度,或直接到市县上访,或与党委、政府对着干、煽动群众闹事,变为“有苦会上诉,有怨当面讲,想富找干部”,乡村干部都能成为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小跑腿”、工作员和贴心人,彻底扭转了昔日群众对干部是个“传话筒”、“通讯员”的片面认识。老百姓称赞说:“过去干部是催粮要款、吃百家宴,现在是服务上门,工作到家,我们心暖了,气顺了,这样的会开得越多越好哇!”。
二是乡村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通过“村情民意恳谈会”,乡村干部面对群众提出的令人脸红心跳的问题,认识到了自己与群众的要求之间的差距。广大干部细心研究群众利益,体察群众情绪,体验到了群众的艰辛、疾苦、勤劳和善良,听到了群众过去不想说、不愿说、不敢说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了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最需要什么,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更加明确,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干部与群众接触多了,身上的官气少了;与实情接触多了,虚假浮夸少了,有效地提高了乡村干部决策的科学性,避免了工作了盲目性,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广大干部纷纷要求到群众最困难的地方去,要求到群众意见最大的地方去,要求到工作长期推不动的地方去,开展工作,为民谋利。桥盟乡、西岗乡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干部住乡入村、包信访案件、联系不稳定村和上访户,从自身做起,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村镇干部在“村情民意恳谈会”制度中坚持“三个一”兴实风,从镇领导到一般镇机关干部每人“一个民心日记本,一支笔,一辆自行车或摩托车”,经常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主动和群众谈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区,大事不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