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加快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快速推进林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周密安排,将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抓出成效
1、将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纳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千家万户利益的大事,社会牵扯面广、利益关系复杂、工作难度大。为保证此项工作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我们将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和重视,建立起以市委牵头、市政府操作、各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以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奖惩并重的责任监督机制,由各级纪检、监察和林业部门组成巡回监督组,随时掌握林权改革的动态。各级党委、政府要正确面对和处理好改革中的"两大"关系,第一,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要从切实保护好资源和环境,充分发挥我省森林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的实际出发,以这次"林改"为契机,继续搞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一是严格保护公益林,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需求。公益林承担着维护生态的重要功能,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公益林的保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允许遭到破坏。二是放活商品林,加快林业产业发展。要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政策。今后对于自留山的林木、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用材林、速生丰产林、新造商品林的采伐,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同时,要给林木所有者更多的自主权。第二,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总体上有利于社会稳定。始终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关系,坚持把稳定放在第一位,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处理好山林纠纷,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充分尊重多数群众的意愿。对借改革之名,进行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认真查处,严厉打击。对改革的程序、方法、内容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改革方案的制定必须坚持民主原则,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要把林改政策和决策权交给群众。
2、方案先行,分区施策,依法操作
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上,我们定位为: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实现林业快速发展、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递增为目标,坚持"明晰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和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原则,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的前提下,明确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体制;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户,落实到联户或其他经营实体,鼓励森林资源依法合理流转,保护非公有林权所有者的合法财产权,真正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利"。改革中,我们要谨防"四种倾向"。一是防止简单化倾向。就是把林改简单地理解为"一分了之"、"一卖了之"、"一包了之",这种做法是对改革的一种误解、甚至是一种损害。二是防止绝对化倾向。"绝对化"就是思维上的一种僵化,表现在工作上"千篇一律",方法上"一刀切"、"一种模式"或照抄照搬。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地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做到"改而有序,分而有为"。三是防止浅表化倾向。"浅表化"就是经验化,经验是珍贵的、有价值的,但只凭经验,不讲理性和科学就可能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效果。四是防止短期化倾向。就是既要全力抓好当前的改革,注重针对性、突破性、操作性,又要有战略眼光和思维,突出前瞻性、战略性、政策性。不搞急功近利,不留任何改革的"后遗症"。
在分区施策、方案制定上,我们要充分考虑到村民意愿和森林资源自然条件两大因素,宜分则分、宜管则管、宜包则包,不搞"一刀切"。首先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对改革的呼声,改革方式可以因村而异,多种多样,如分林到户,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拔等,只要改革后有利于发展森林资源,不造成森林资源的破坏,群众满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哪种方式,就采取哪种方式。其次为避免在改革中造成集体林资产的流失,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作为改革中森林资源资产流转的必备环节,凡未经评估而作价流转的一律无效。第三要充分考虑到森林资源自然条件的差异和改革后林业的发展前景,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一是对在以往林权改革成果重新把关,凡是公平、合理、符合政策规定、经过村民或村民代表表决、合同齐全的,均予以维护;凡程序不健全、合同不完备的,要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重新表决,予以补正或废止。废止的要列入本次改革。二是分区施策,依法守规。从林业区划上看,我市现有公益林347.7万亩,商品林429.6万亩,这次改革中,对公益林主要采伐管护承包的方式,经营者依法享有公益林补偿,并可以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开展林下资源开发,如林蛙养殖和种植林下参;商品林则力求分权到户。从森林资源分布区位上看,我市分为东部山区和中西部平原区,东部山区以用材林和水源涵养林为主,中西部以防风固沙林和农田防护林为主。东部山区采取均山、均利的方式分片到户、分包到人;因中西部农田林网无法分条、分段,则采取整带、整网眼地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落实到人。三是保证改革后实现森林资源的面积和蓄积的"双增长"。从今年起,今后农田防护林更新采伐均签订限期更新责任状,预收造林更新保证金(按每亩700元收取,其中:整地保证金每亩500元,造林保证金每亩200元),造林更新保证金建立专户,统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