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扶贫,加快北部地区脱贫步伐。在努力扩大经济总量的同时,我和旗委政府班子更加关注北部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大力提高“352”工程质量和档次。北部地区水浇地总面积达到27.9万亩,加之今年雨量充沛,北部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喜获丰收,使贫困群众在无忧吃饭问题的基础上稳定增收。抓好养畜扶贫工程,北部地区贫困户实现了户户饲养5只以上羊单位牲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贫困户造林,实现人人2亩林地目标。通过区盟旗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三年扶贫攻坚任务。同时,加大了对北部贫困现状摸底调查力度,着手编制新一轮扶贫规划,为巩固前三年扶贫成果、提升后三年扶贫档次和质量奠定了基础。
(五)抓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组织开展了“推进‘三化一扶’进程、构建和谐社会”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旗各级干部进一步树立了工业化发展理念,形成了思考项目、谋划项目、运作项目、推进项目、扶持项目、服务项目的氛围。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强了教育“两基”达标、广场文化活动和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稳步实施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实施“兴安千里文明大通道”创建活动,抓好星级竞赛活动。全力抓好防汛救灾工作,旗委、政府坚持一手抓防汛,一手抓救灾,在保障安全渡汛的同时,全力抓好水毁公路抢修和灾民安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了受灾群众住房和口粮问题,让群众切实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关怀。
二、坚持廉洁从政,推进党风政风建设
作为旗委书记,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前提,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了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廉洁自律。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根据反腐败三项格局和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将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旗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具体责任人的职责任务和完成时限。各大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又抓好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不许”的要求,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具体规定,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旗委、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党政齐抓共管,层层抓好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把岗位职责制度建设与责任追究有机结合,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横向全面协调,纵向统一运作,有组织、成网络的长效系统工程。
二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工程来抓,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起,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执政能力为目标,强化了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建设,要求各级领导要具备9种能力,反对9种幼稚病,发扬6种精神,把慎权、戒贪、律己、修德、为民、务实、清廉等廉洁自律要求作为重点,促使做事心知肚明,工作行为规范。在机构改革工作中,严明各项工作纪律,确保机构改革平稳、顺利完成。对易发的干部吃喝玩乐、贪图享受、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采取了预防和治理措施,纠正了子女升学、婚嫁大操大办、超标准配车、公款消费、赌博等不正之风。
三是加强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作为旗委书记,我经常对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凡是旗委召开的重要会议,我都强调干部的纪律问题和作风问题,促进了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特别是五家户乡金星村发生部分村民抢种林地和非法扣押警车事件后,我们两次组成调查组深入金星村调查,按照有联系地切块分析原则,加大了违纪干部处理和违法村民教育工作,配合盟纪检委对原副旗长王常军等7人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诫免谈话,结合全旗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对有关干部进行了调整。旗委将针对这一案件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教训,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