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三、本奖励办法中所涉及的“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重大伤亡事故”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
四、本奖励办法中所涉及的奖励资金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支出。具体细则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附件2)。
五、本奖励办法适用经开区范围内31个城中村(自然村)改造项目。
六、本奖励办法解释权归**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七、本奖励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所有城中村(自然村)改造工作全部按要求结束后,自动废止。
附件1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方案
村庄户数范围
村庄数量及名称
奖励费标准
(万元/村)
奖励金额合计
200户以下
(含200户)
19个
(包括:盐西村、南李村、北康村、全家村、杨家村、三九村、郭家庙村、郑王村、施家庄村、池西村、河东村、高铁寨南村、高铁寨北村、王前村、翁家庄村、郭家村、朱宏堡村、刘家村、青东村)
200万元/村
分项为:
1、旧村整体拆除奖励80万元;
2、完成安置楼建设奖励80万元;
3、完成无形改造奖励40万元。
3800万元
(19个×200万=3800万)
200户以上
400户以下
(含400户)
9个
(包括:盐东村、南党村、北李村、池东村、尤家庄村、贾村、蔡家村、河止西村、十里铺村)
300万/村
分项为:
1、旧村整体拆除奖励120万元;
2、完成安置楼建设奖励120万元;
3、完成无形改造奖励60万元。
2700万
(9个×300万=2700万)
400户以上
3个
(董家村、南康村、刚家寨村)
500万/村
分项为:
1、旧村整体拆除奖励200万元;
2、完成安置楼建设奖励200万元;
3、完成无形改造奖励100万元。
1500万
(3个×500万=1500万)
合计
31个
8000万
附件2
**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为保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一、改造主体申请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作流程
(一)申请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改造主体应持以下资料一式四份到经开区城改办、经开区规划局、经开区财政局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1、经开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审批表(见附表1);
2、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书面申请;
3、两个以上村庄《城中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4、缓缴期满按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书面承诺。
(二)经开区城改办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改造主体是否符合一年内实施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经开区规划局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缓缴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经开区财政局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同意缓缴签署意见。
(五)审核完毕后,改造主体持经批准的资料到经开区规划局办理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手续,并报经开区城改办和经开区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