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城中村改造奖励资金工作流程
(一)申请旧村整体拆除阶段奖励资金工作流程
1、申请旧村整体拆除阶段奖励资金的改造主体,应在旧村整体拆除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经验收确认旧村整体拆除结束后,持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到经开区城改办、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开区财政局办理报批手续。
(1)**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资金审批(申请)表(见附表2);
(2)申请整村拆除阶段奖励资金的书面资料;
(3)城中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4)旧村整体拆除工作书面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
2、经开区城改办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在验收审批表中就旧村整体拆除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签署意见。
3、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旧村拆除阶段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发生情况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4、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旧村拆除阶段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5、审批完成后,财政局和城改办按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的规定计算该阶段奖励资金的金额,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阶段奖励资金审批支付手续。
(二)申请安置楼建设及村民回迁阶段奖励资金工作流程
1、申请安置楼建设及村民回迁阶段奖励资金的改造主体应在村民回迁工作完成后,持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到经开区城改办、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开区财政局办理报批手续。
(1)**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资金审批(申请)表(见附表2);
(2)申请安置楼建设及村民回迁阶段奖励资金的书面资料;
(3)城中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4)村民回迁工作书面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
2、经开区城改办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在验收审批表中就村民是否正常回迁和完成时间签署意见。
3、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安置楼建设和村民回迁阶段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发生情况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4、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安置楼建设和村民回迁阶段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5、审批完成后,财政局和城改办按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的规定计算该阶段奖励资金的金额,并在改造主体提供安置楼建设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阶段奖励资金审批支付手续。
(三)申请无形改造阶段奖励资金工作流程
1、申请无形改造阶段奖励资金的改造主体,应在无形改造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经验收确认无形改造工作结束后,持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到经开区城改办、经开区财政局办理报批手续。
(1)**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资金审批(申请)表(见附表2);
(2)申请无形改造阶段奖励资金的书面资料;
(3)城中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4)无形改造工作书面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
2、经开区城改办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在验收审批表中就无形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签署意见。
3、审批完成后,财政局和城改办按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的规定计算该阶段奖励资金的金额,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阶段奖励资金审批支付手续。
三、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经开区范围内31个城中村(自然村)
改造项目。
四、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公室。
五、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所有城中村(自然村)改造工作全部按要求结束后,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