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3月10日前)
工作目标:镇政府组织对本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进行验收,巩固和深化整顿活动成效,并将整顿工作情况和验收结果上报市政府。并通过对前一阶段的整顿工作总结经验和发现经过整顿后仍存在的问题,拟订下一步工作方案。
工作措施:
1.各村(居)委会、各有部门要按国家、省和市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将整顿工作情况和验收结果报镇政府汇总报上报市政府。
2.由镇经贸办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较集中的村(居)委会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检查整顿后的效果,可采取按比例抽取部分产品、区域、企业进行检查的方式进行。对于企业已进行明显整改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其企业风险级别。整顿后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卫生水平仍未改善的,镇府要通报各村(居)委会、工商部门、卫生部门,依法吊销其所在地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同时把实际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3.整理、分析前一阶段的整顿情况以及根据前一阶段的整顿工作的总结,对仍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研究,拟定下一阶段的工作方案。
4.在整顿工作基础上,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上着手,巩固和深化整顿活动成效。通过贯彻落实普查建档、监督抽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食品企业巡查、回访、及时查处食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等六项制度和完善预警机制,形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经贸、公安、农业、税务、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构建信息平台,及时通报情况。
(二)联合执法,严肃执法。镇政府要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顿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食品加工企业情况的排查,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同时,对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抓好宣传,加强监督。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宣传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辨别能力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投诉举报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提供相关线索,营造有利于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依法监管,改进服务。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发展的指导,积极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技术,大力推行技术标准战略和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培育大型食品生产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良好社会信誉的品牌企业。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中介服务体系,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协会,促进我镇食品加工企业技术、管理、经营水平的提高和食品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