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工作规范实施办法(4)

2010-06-17 17:25

七、坚持热情服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1、工作人员对待来办事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有关政策,解答有关问题,做到“一口清”,并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2、工作上必须讲实话、办实事、报实数,不得虚报浮夸、欺上瞒下。

八、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1、副科级以上领导每年下基层不得少于90天,到扶贫点和联系户不得少于2次,撰写调查报告或论文不得少于1—2篇。

2、股、室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下乡进行调查研究,帮助所里解决问题。

3、局领导成员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不要级级陪同。同时,不接受宴请。

九、认真做好扶贫联系点工作

1、扶贫工作人员必须到村驻户,全年达180天,并要做到年初有规划和规定项目并积极到县扶贫办争取扶贫资金。年中有落实,年底有验收。

2、县局领导在扶贫点要一名领导联系一户贫困户,积极协助贫困户开展自救,春耕和脱贫工作,每名领导给联系户出扶贫资金200元。

3、局机关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扶贫联系点上的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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