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待岗员工工资
因违反勘测设计院规章制度而被待岗的员工,待岗期间只发给月基本生活费350元。
第六条 下岗员工工资
因严重违反勘测设计院规章制度而被下岗的员工,下岗期间只发给国家政策规定的月最低生活保障费300元,不享受其它一切福利待遇。
第七条 在岗员工的效益工资
(一)效益工资的提取比例:勘测设计院实现利润在50万元以内按30%计提,51-100万元按25%计提,101-150万元按20%计提(以累进式方法计算)。
(二)效益工资的分配方式:根据勘测设计院利润的实现情况,由院长办公会采取年终结算的方式进行。
(三)效益工资评定考核办法:按员工的岗位系数、考勤系数和表现系数决定。岗位系数详见附表;考勤系数=(满勤天数-缺勤天数)/满勤天数;表现系数按管理局下发的年终考核等级决定,合格以上等级(含实习生和见习生)的表现系数为1.0,基本合格等级的表现系数为0.5,不合格等级的表现系数为0。
(四)岗位系数。按照员工所负责任的大小区别,具体以现任岗位职务、技术等级综合划定岗位系数。
岗位 法人代表
(院长) 书记、副院长、三总师 部室主任、三副总师、高级技术职务 部室副主任、中级技术职务 高级工、
助理工程师职务 中级工、
技术员 初级工、
实习生
系数 3.0 2.5 2.0 1.8 1.5 1.3 1.0
注:担任部室副主任且具备岗位的中级技术职务或担任部室主任且具备岗位的高级技术职务的员工,其岗位系数增加0.2。
(五)员工个人效益工资
=年效益工资分配总额/员工全体权重得分(即:Σ员工的岗位系数×表现系数×考勤系数)×员工个人权重得分。
第八条 提前退养期间的员工,发给基本工资,停发效益工资。
第九条 退休职工工资等遇
达到国家政策规定退休的职工,在汉江局未正式实现“事企分开”前,仍按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标准发放。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从2006年元月1日起执行,原勘测设计院制定的有关办法予以废止。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院长办公会。
常设会议及议事制度
一、常设会议
1、院长办公会:分析市场动态,研究经营方略,指导下属部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制订各种重大事项的实施方案,确保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参加人员:全体领导成员
主持人: 记录人:办公室主任
2、党支部工作会:研究支部工作涉及的各方面问题,有的放矢地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建工作,推进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
参加人员:全体支部委员
主持人: 记录人:办公室主任
3、院务会:研究本院各部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督查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下段工作及采取的措施,随时掌握一线工作动态。
参加人员:全体领导成员及正职中层干部
主持人: 记录人:办公室主任
二、议事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议题及需准备资料,会上各位参加人员汇报当月工作情况,大家讨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将采取的措施,形成会议纪要,会后贯彻执行。
2、党支部工作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重点研究解决党群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贯彻实施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组织政治学习、讨论思想建设问题,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督导工青妇工作及相关工作。
3、院长办公会由院长负责召集,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重点落实目标任务、人事调动,干部任免,文明创建及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会上形成统一意见,会后步调一致,遵照执行。
4、部门工作会由各部负责人安排会议议题,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具体问题,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制订下段工作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落实到人。
5、全年计划会、工作总结会、由办公室准备会议材料,按照院领导意图拟定会议议题,适时召开,并将会议形成的各种材料及时整理上报。每年元月底还将对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通过表彰激励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