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关于发挥老干部作用和改非要一视同仁问题(已经整改)。
目前我县仍实行领导到龄改非的制度。但也有个别单位,特别是事业单位对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门或岗位,因人员紧缺和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组织审批,同意个别业务骨干延迟改非。这主要是因工作有特殊需要,并非不“一视同仁”。整改措施:①今后各单位应创造条件,调动老干部的工作热情,发挥他们的作用;②在干部改非问题上,将尽量统筹兼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党建工作方面(责任领导:李程承办科室:组织室)。
8、关于党组织经费无保障,党员作用难于发挥的问题(中长期整改)。
整改措施:1、正在拟订《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绿色崛起”提供组织保障的意见》,对党组织工作经费、组工干部岗位补贴、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村(居)困难老党员补助、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生活补助等已列入《意见》,县里将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兼顾解决。2、认真落实省委《关于给予农村困难老党员生活补贴的意见》(粤委办发电[2009]14号)的精神,对65周岁以上、1978年12月31日前入党、享受低保的党员给予每月100元或200元(做过村干部的)的生活补助,通过组织部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改方案是一篇关于整改方案,科学发展观整改方案,,科学发展观,组织部的文章,由公文大全编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对全文复制造成的版权问题,本站概不负责!如果本站没有您要的文章,我们免费帮您找,请留言求助此项党内关怀机制的落实,吸引优秀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9、关于保障民企党建工作经费和党组织负责人工作报酬的问题(无法整改)。
说明:因我县财政困难,党建工作经费相当有限,目前,按中组部有关文件精神,民企党组织所收取的党费可用于本身的党内活动。县管党费一直向民企党组织倾斜,但民企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补贴问题上级无此政策和经费,目前尚难于解决。民企党组织必须紧扣民企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县委组织部将加强指导,并做好相关工作,让民企党组织负责人有地位、有作为。
10、村干部“老有所养”问题(已经整改)。
1、今年上半年村居换届后,我县认真解决好离任村、社区干部的保障问题,据统计,今年村级换届全县共落实离任补助105人,核发离任补助资金26.45万元,全额由县财政负担。2、对符合享受我县农村干部福利基金条件的42名离任干部给予办理退休手续,较好地解决了“离岗保障”问题。3、认真落实《梅州市村(居)“两委”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现职编制内村(居)干部从2009年1月起,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1、村(居)址公开栏杂乱、陈旧问题(中长期整改)
整改措施:与县纪委、县民政局沟通,树立“一盘棋”的意识,杜绝各部门“各吹各的号”,规范村(居)牌匾、公开栏、宣传栏等规格。同时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实际情况,经费争取由县里统筹协调解决。
12、农村党员老化问题(中长期整改)。
整改措施:1、是正在拟订县委文件《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绿色崛起”提供组织保障的意见》,县里将加大对农村党员的关怀激励,吸引更多的优秀年青人向党组织靠拢。2、在当年度未有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党内不得评优评先,对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村支部进行通报批评。3、列入县直挂钩单位责任考核内容,要求挂钩村每年要有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
13、县直系统党委设置、经费问题(中长期整改)。
整改措施:1、工委向县委提出《关于调整县直系统党委设置的请示》;2、组织部与工委按照党组织设置“四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工作理顺关系、有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有利开展各项工作),参照市直机关及各县(市、区)机关的党组织设置,对我县的系统党委作适当的调整,力求党政合一,形成便于管理,利于管理的县直机关党组织格局。3、在保证现有财拔经费的情况下,力争有所提高;同时,县委组织部每年从县管党费中按县直各系统党委年度实缴党费总额10%的标准,作为县直各系统党委党员培训教育经费的补充,下拨至县直机关工委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