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推进改革进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努力实现纪律检查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重视和支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条件。
(二)党组(党委)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党组(党委)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坚守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1.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对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举报亲自阅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落实领导责任情况和下级党组织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员,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带头反对“四风”,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工作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具体抓,认真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3.加强对分管范围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特别是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员,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
(四)支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支部负责人对本处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具体抓,认真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3.加强对下属“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做好上传下达,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门,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
四、制度保障
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学习议事、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谈话提醒、履职报告、联系群众、督导检查、考核评价、风险防控等机制,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一)组织领导机制。积极发挥领导、执行、推动的作用,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对大案要案查办的指导、协调和推动。
(二)学习议事机制。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内容不少于2次,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做专题辅导或讲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
(三)责任分解机制。每年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下级党组织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靠实到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四)压力传导机制。坚持逐级约谈制度,每年至少集体约谈1次,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个别约谈,随时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坚持谈话提醒制度,党组(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内的负责人、负责人与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提出履行主体责任和勤政廉政要求。
(五)联系群众机制。坚持下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带着问题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真实情况,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联系信访群众制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信访工作,班子成员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联系社会各界制度,班子成员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六)督导检查机制。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实行半年一督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从实督导,聚焦重点对象从细督导,及时通报,指出差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七)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