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某管理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xxx管理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一、xxx管理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专项制度
1、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制度
2、所务公开监督制度
3、班子成员个人重大问题申报制度
4、监督所站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内容
5、所站领导干部违纪处分制度
6、员工群众监督评议制度
7、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8、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10、廉政勤政制度
11、所站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12、所站对国有资产处臵管理监督制度
13、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监督制度
14、绿通车辆通行费减免监督制度
15、“三人行”采购管理监督制度
16、车辆使用及维修管理监督制度
二、xxx管理所党风廉政建设评价机制
1、上级党政双评机制
2、群众测评警示机制
3、审计结论清查机制
4、信访举报核查机制
5、纪检监察考核机制 第一章
xxx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专项制度
第一条 所站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制度
1、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状况,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2)组织班子、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3)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5)年终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情况汇报,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
2、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所长:
①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抓好落实;
②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事项; ③重大事项实行末位表态发言制;
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制度。
2、副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颁布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2)组织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并对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参与本所重大活动的全程监督; (4)监督落实所站“三人行”采购制度;
(5)所务公开、财务公开、伙食帐目等事项公开必须由支部纪检委员或专职纪检员签字;
(6)配合查办案件工作;
(7)协助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第二条 所务公开监督制度
1、监督完善所务公开栏,责任人为所长,所长对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2、各办公室都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有关监管的各项工作,要将检查内容、对象、范围、方法、时限、程序以及规定和制度尽量公开;
3、所站各种对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决定、当月收支总额、食堂伙食费的使用、财务报表、业务公示、小型工程项目进度执行中各环节情况等应及时公开;
4、除上级拨款外其它非主营收入。 第三条 班子成员个人重大问题申报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的申报,按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执行,应申报主要事项要求如下: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及配偶参与操办的自己或亲属婚寿丧事宜的办理情况;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本人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4、外出报告制度,所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出省要报管理中心领导审批;出国、出境学习的考察按厅有关规定办理。领导干部不请示、不报告,擅自外出的,视个人行为,一切费用自理,并要追究个人责任;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7、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 监督所站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内容
1、重大决策:
(1)落实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重要工作部署;
(2)单位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制定; (5)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6)涉及全所的规章制度、业务考核、评先评优办法的制定;
(7)单位自行发放的员工福利。
2、重要人事任免及奖惩:
(1)各部门负责人(含副职)、班长的推荐; (2)重要岗位的调整、收费人员调到行政岗位; (3)领导工作分工;
(4)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5)年度干部职工考核评定; (6)党纪政纪处分;
(7)先进个人、优秀班组、先进单位荣誉推荐等评先评优活动奖励。
3、重大项目安排
(1)由本所实施的庭院绿化美化、水电改造、岗亭修复刷漆、房屋修缮等,投入资金在1000元以上的本所实施的项目。
4、大额资金使用
(1)8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文体器材、固定资产采购; (2)1000元以上的节日活动、单项比赛活动经费。 第五条 所站领导干部违纪处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