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障改善民生与支持转型发展相结合。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上,放在研究解决加快转型升级的重大问题上。一方面,要落实财政支持民生工作新要求。立足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支持民生事业中坚持保障基本,补上短板、兜好底线,促进社会公正。积极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事务性管理服务逐步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注重民生制度建设,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强化民生资金管理,既确保民生资金安全,又把钱花在人民群众最迫切、最需要的方面。另一方面,要创新财政支持转型升级新思路。充分借助市场机制作用,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对于能够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源参与的领域,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和公共财政原则,采取市场化的方法,撬动社会资源,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运用公私合作模式(ppp),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式上,由直接支持竞争性领域产业、企业的发展,转向重点支持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资金投入上由直接补贴和无偿补助为主,逐步改为有利于调动企业自身发展积极性的股权投资、有利于调动金融资本的贷款贴息、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担保体系建设等间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改革与依法理财相结合。要深化财政各项改革,推进依法理财,规范财经秩序,创新财政管理方式,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透明化。一是推进财税各项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管理、政府采购、乡财县管等改革,重点抓好中小学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运行工作;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搞好县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密切关注税收制度改革最新动向,做实基础工作,确保全县既得税收利益最大化。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坚持“先定办法,后分资金”的原则,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配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将资金性质和使用方向相同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和撒“胡椒面”现象,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资金从分配到拨付实施全程监管。三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增点扩面,加大财政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力度,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加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审核,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五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规范投资评审管理,继续推行委托评审,提高评审效率和质量,切实降低政府投资成本。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突出抓好财务收支、惠农资金、“三公”经费等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严格处置审批程序,防止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推进会计工作规范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在抓好财政业务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的同时,坚持业务工作、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加强财政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力度,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进财政系统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加强政治理论和财经政策法规学习,组织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考试考核,不断提升财政人员队伍素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完成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完善财政内控监管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四是推进财政文化建设。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绩效考评工作,推进财政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打造作风过硬、业务精良、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优秀团队。五是加强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等工作顺利开展,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制要求,积极做好财政系统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