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项目组织管理
我县自启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下,我县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成立机构,完善管理网络体系。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领导和对村卫生室项目执行实施监督管理。村卫生室在乡镇(中心)卫生院的统一安排布署下,积极配合乡镇卫生院,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管理无缝隙全覆盖的网络体系。二是制定方案,健全项目实施制度。2009年以来,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县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工作实施方案》、《××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方案》(2009-2011年)、《××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细则》等文件,为确保全县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依据。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年初,县政府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公共卫生工作大会,对上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讲评和总结表彰,安排布置本年度公共卫生工作。县卫生局经常性召开公共卫生工作宣传动员会议,2011年县卫生局先后两次组织召开湘潭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动员大会,并在县网、县电视台进行了宣传报道,主要是对全县开展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人群、实施步骤进行宣传。各乡镇也采取召开动员大会、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宣传。形成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人人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民知晓,积极配合的格局。
(二)开展培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项目队伍建设。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抽调县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相关业务骨干为成员,不定期到基层检查指导,切实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所有项目均有业务指导人和具体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加强项目培训。我县2011年共组织开展项目培训3期,培训主要内容为《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情况讲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电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培训院长和专干580人次、电子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员和电子建档质控人员85人次。县卫生局利用各乡镇乡村医生培训的时机,多次到乡镇进行现场培训及指导;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常性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知识专项培训,有效促进了项目工作的开展。近两年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均对本院全体职工及辖区内的乡村医生进行多次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查指导。 一是明确责任。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明确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方案制定、督导考核、业务管理及资金分配;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乡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以乡镇(中心)卫生院为主;乡镇(中心)卫生院同时负责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考核。二是强化督导考核。根据《××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细则》,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督导与考核。2011年两次组织对全县公共卫生工作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了院长会议进行讲评,下发了督查通报并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到位;2011年两次对全县19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将下拔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对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中心卫生院和××镇卫生院分别奖励补助资金14.511万元、10万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进步较快的××中心卫生院和××镇卫生院各奖励3万元;对考核分值在70分以下的××、××乡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分别扣发4.511万元、13万元、1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常性对乡、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通过深入检查和指导,各乡镇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比较规范,乡镇及村级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人员能掌握服务规范,较好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加大投入,强化资金管理。按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与经费补助的指导意见》(湘卫办发〔2009〕39号)的要求,县财政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及时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正常开展。一方面是足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011年,各级财政共下达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2102.589万元(含补拔2010年19.335万元),其中中央财财政1250万元,省级财政516.6万元,市级财政144.3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91.659万元。根据相关要求,我县制定了《××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根据政策标准和省核定我县人数,2011年全县应下拨项目资金2083.25万元。县财政于2011年9月预拨项目资金450万元;2011年12月拔付580万元;2012年5月根据2011年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核拨1044.917万元。到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已足额拨付到位。同时,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已下拨了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011年共下拨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16.65万元,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额拔付到位。另一方面是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县财政局和县卫生局切实加大了对各乡镇卫生院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成立了××县乡镇(中心)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制定出台了《××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管理。目前,我县各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较规范,未发现挪用、贪污、拖欠、克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