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服中心主任吴秋桃的领导下,今年上半的投诉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且营业厅的服务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每月的投诉量都在挑战值以下。
ww认为,投诉量的控制与员工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个人情绪息息相关。在每周一通过轻松的环境培训业务知识,同时进行一对一的交流,正确引导一线员工思想。在个人情绪方面需要关心员工身上发生的每一件小事。像每位成员过生日时不光能够收到领导的物资奖励还有姐妹间的祝福,同时动态排班,安排生日当天荣休一天;对身怀有孕的成员更是多多关照;对工作中情绪失控的员工,安排至更衣室休息等。
三、学习型班组
为了提高成员的学习工作能力和员工素养,公司组织开展了“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读书心得、举办一次演讲比赛”的活动。营业厅班组成员14人全部参加,其中2人获得二等奖, 其她成员成绩全部靠前。
公司还组织共看一部电影的活动,班组成员全部参加。通过播放的电影,让我们近距离的知道了毒品的危害,同时舒缓了工作中的压力。大家聚在一起边吃边聊边看,气氛很是轻松融洽。
我们班组在学习时或晨会中,也会对工作中的一些突发事件进行讨论和现场演练。具体包括事情的起因、经过、客户的期望值、最后的处理结果等一一进行分析。分析如何避免客户投诉,如何处理降低投诉,通过演练让每个人学会换位思考,对工作的成效起到很大的帮助。
四、安全文明生产
营业厅班组一直以来按照5s的管理操作,具体内容包括清理、整理、清洁、维持和素养。值班经理每日的巡检就将此项内容包括其中,不光厅内整洁,还有更衣室和台席内都整理有紊。
营业厅的资金安全。每日由值班经理不定期对前台员工进行检查。百元面值的钱币必须即时投入保险柜当中,抽屉内不能存放过多的零钱,保险柜钥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收入进帐时必须由经警在一旁站岗守护。每日下班后,由经警对营业厅内的各种设备检查并关闭,特别是在春夏季雷雨较多的季节。以上内容保障了营业厅上半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在小家园中也穿插了安全生产的内容,包括如何识别钱币的真假、如何使用消防设备等内容。
同时,我在营业厅巡检时也曾发现过一个小的细节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前台员工无零钱需要到自助缴费机中换取,由导办直接取出,此过程无经警陪同。因自助缴费机处于厅内门口位置,很容易让坏人有机可乘。现已对此过程过行了全面的整改。
五、其他活动
1.聚会。6月份,营业厅自行组织了一次聚餐,之后进行了一个小型的卡拉ok比赛。每位成员都参与了进来,吃得愉快,玩得也疯。有效的缓解了工作的压力。
2.节约一点一滴。从5月份起,从综合部领取的每一件办公用品按照实名登记发放,比如:计算器、笔、修改液等。有效的节约了公司的费用。
7月份班组活动计划正在筹备当中。今后会根据营业厅的业务理情况,不定期的组织班组户外活动。
班组建设在下半年里将会迎来新的压力和挑战,我一定要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继续做好以和谐、创新、学习、安全、高效为理念的班组,为营业厅班组的明天作出应有的贡献,让我们快乐向前冲,冲冲冲!
第3篇:刑庭听庭笔记
听庭笔记——刑庭
法学1001班
学号:3101100104 程胜蓓
时间:2011年8月20日 起诉机关:邢台市检察院
审判机关: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2011年6月27日下午5点许,河北省南和县五里庄村村民张**家发生三人中毒事件,造成张妻重伤、张子轻伤、张女死亡、张**无恙。
检方观点:张怀疑其妻作风不正,想把其妻害死,于2011年6月27日下午三点左右,将早已准备的灭鼠药“毒鼠强”放置在烧水的铝壶中,下午五点左右,张妻从地里回来,喝了铝壶中的水,发生中毒现象。经治疗后“张见其妻中毒不重,后又用铝壶中的水做晚饭,致使张妻、张子、张女食用中毒,张女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张妻为重伤,张子为轻伤。以故意杀人罪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辩方观点:
1.指控张怀疑张妻作风不正的证据只是张妻与某某开玩笑,并无发生性关系的证词,张中祥的犯罪动机不存在;
2.指控实施张投毒行为的证据中存在鼠药来源说法不一; 3.中毒鼠药与指控“所买”鼠药不是同一种;
4.用于投毒的药瓶子上没检出张的指纹,且该药瓶物证不能当庭提交,此案属指控无据; 5.张的供述与供述矛盾,供述与其他证据矛盾,有逼供之嫌,本案应作无罪判决。
审判结果: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此案尚未有最终审判结果,只是正如律师所说,此案是否有逼供之嫌呢?司法人员在长期的“有罪推定”的影响下,思想并非解放出来,如侦查人员讯问嫌疑人时,无一例外的是:“你知道为什么叫你来吗?”、”“你知道为什么拘留你吗?”,嫌疑人:“是我×××”,否则就让嫌疑人“不好受”。可见“有罪推定”影响之深,远远不是一部法律公布就解决的。再者,侦查人员立功心切,往往是公安局长亲自破案;检察院如有疑向,公安机关采取你退你的,我报我的,不批捕由“四长”会议协调后也得捕;法院明知有疑,审委会订的判决,我们审判人员就执行,反正出了错是集体负责;再者如判决无罪,要处理一批办案人员,还要国家赔偿,有损国家司法机关形象。近年发生的“佘祥林冤案”、“武汉吴鹤声案”、“山东聊城郭新才案”、“河北隆尧徐东辰案”、及本文述及的案件等等。这些案件最终得到公正的裁判,但是当事人和司法机关都为“疑罪从有”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当然,我并不是说这个案子错判了,但是检方没有对辩方提出的疑问做出合情合理的解答。而刑讯逼供的例子又时有发生,我想如何能从制度层面和审讯人员观念上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才是解决这一现象的良策吧。
看二审的吧。
第4篇:刑庭流程
附件十
庭审具体流程
一、开庭前准备阶段
(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以后书记员就位) 书记员:
请肃静。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公诉人和辩护人由一侧入庭、不坐下) 书记员:
请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