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4)

2010-06-17 15:57

    四是监督的整体效能不断提高。在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的同时,注重发挥其他监督主体的作用。市纪委、市委统战部、市监察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向民主党派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邀请民主党派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并已开始实行,市委或市纪委领导每年向市政协常委会、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当年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并完善了政协委员向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人直接反映重要情况、提出重要建议的“直通车”制度。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渠道也越来越畅通。

    (四)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强。200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68件,其中涉及处级干部3件3人、科级干部20件20人;万元以上经济大案42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同时,加强了对案件的统计分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制定下发了《阳江市纪检监察系统大要案排查制度》、《阳江市纪委机关案件协调督办制度》、《阳江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统计汇总制度》、《阳江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分析制度》、《阳江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管理保密制度》等。推广“一案两报告”制度,从体制、机制和管理上查漏补缺、加强预防。

为了开好这个会议,对全市的工作进行一个摸底,市落实办于4月下旬发出《关于对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构建惩防体系各牵头单位将开展工作的情况写成书面报告并填好《市直各牵头单位2005年以来贯彻落实〈贯彻意见〉制定相关制度一览表》一并上报,做得比较好有:市政府办、市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经贸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妇联、团市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委党校、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审计局、市法院。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将材料上交的有:市委办、市委农办、市人大办、市人大财政工委、市政协办、市人事局、市检察院。按照《构建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时限督查表》的要求,凡未完成制度建设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补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工作还存有模糊认识。如有些领导干部对《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和《贯彻意见》的精神实质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如何推进构建惩防体系,缺乏系统思考;有些单位主要领导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积极性不高,对如何结合实际初步建立体系框架存在等待观望思想;有些同志认为这些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得不错,很有成效,满足于现状,对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和部门到今年3月份才抓责任分工,显然晚了一点;有的牵头单位工作主动性不够强,配合单位之间缺乏联系和沟通,工作进展缓慢;还有的地方贯彻落实工作没有专人负责。三是有的地方和部门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经常性工作脱节。如有的工作方法单打一,不善于将经常性工作纳入体系建设之中;有的工作只有一般要求,缺乏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认识到,贯彻落实工作刚刚开始,今后的工作还很繁重,任务还很艰巨,对已经做的工作和已经取得的成绩,千万不可估计过高。

二、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意见

    实现2007年初步建立起具有阳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今年是关键的一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以及《贯彻意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牵动四面八方,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贯彻落实工作,总的要求是要做到“四个必须”:必须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自觉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党政齐抓共管;必须有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长期抓、反复抓,一步一步地完善;必须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具体说,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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