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办事,发扬民主。要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意愿,保障他们在选举工作各个环节中的权利得到有效的行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深入宣传发动,反复酝酿协商,做好思想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公正地酝酿、推荐或提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人选,防止出现村级班子“家族化”现象。要结合“四五”普法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努力使村“两委”换届的过程成为对党员、群众进行民主法制教育的过程。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到严格程序,于法周全,于事简便。在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无论是选民的公布、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的确定都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办事。对那些不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不按章办事等以权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要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
(三)体现“四个培养”,配强班子。“四个培养”是我市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总结出来的经得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得到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肯定和推广。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四个培养”对于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次换届选举中,一定要把那些通过“四个培养”培养出来的优秀党员致富能手选进村“两委”班子,使他们在村里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要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和自治区“两个规范化文件”的要求,将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奖惩、监督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指导和帮助村级组织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重要制度以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还要相应地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民会议记录簿、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簿、村务公开记录簿等,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
同志们,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市今年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xx“三新”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