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工作质量,制约了基层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近几年中虽然通过教育培训,文化程度有大幅度提高,但提升文凭的主要方式是各种形式的函授教育。据抽样调查,至少有半数人员实话实说“函授教育没有学到多少东西,基本流于形式”。据调查了解,在全市司法助理员中,真正做到熟悉国家政策,掌握基本法律法规,能制作较为规范文件以及调解协议书的人还达不到总数的50%。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司法助理员的综合素质,任重道远。
(三)基层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运作机制不完善
由于受基层工作人员量少质弱、工作条件简陋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致使大部分乡镇办基层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措施、业务运作机制等一时难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特别是自去年下半年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后,随着人民调解工作新规定、新措施的出台,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必须理顺工作机制,及时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就目前的人员素质结构上看,要进入规范化还需要一个教育培训,培养示范点,以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过程。
(四)安置帮教工作底数不清、体制不顺、职能定位偏软
一是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没有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村(居)委会等部门沟通不够、协调不力,致使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不清,造成对部分人员脱管。由于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部分人员居无定所,加上流动人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使得这部分人脱离了管理、控制视线,成为引发重新犯罪的一大隐患。二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无专门机构、无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使工作难以深入持久的开展。三是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职能定位偏软,社会扶持力度不够,没有形成一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运行机制,造成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困难、帮教不力的现状。
三、几点建议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是搞好基层工作的前提
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既有良好的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十六大的胜利召开,特别是十六大报告中关于法制建设和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催人奋进,鼓舞人心,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十六大作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为基层工作开辟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市经济发展迅速,政治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基层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我们也不得不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在一定阶段、一定时期的矛盾冲突在所难免,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法律素质的滞后使得这种利益在局部地区表现突出。由于征地、拆迁、旧城改造、企业职工下岗,山林、土地、水利矿产资源权属之争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将会在一定阶段、一定地区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压力,所有这些,都给基层工作带来新的严峻的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全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将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上升到能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促进一方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求有所为,争取有所位,克服自卑感,紧紧把握机遇,克服困难,迎接挑战。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大基层工作服从服务于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力度,努力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是做好基层工作的基础
实践证明,基层工作要有所为、有所位,必须要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基层工作队伍。要应对新形势下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关健是我们要有一批过硬的基层工作业务人员,说到底,要重视人的素质的培养,要以人为本。尽管我市基层工作队伍在1997年至2002年期间文化程度提升较快,但正如我们调查走访所反馈的信息结果,虽然文凭提升了,但有真才实学的少之又少。为此,要利用集中培训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等手段,不断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要以学习十六大精神和目前全市开展的警示教育为契机,以争先创优、典型示范为途径,以集中教育整顿和各种培训为切入点,多层次,多方位地抓好对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自觉地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在一手抓政治素质教育的同时,当务之急是抓好业务教育培训工作。目前主要抓好三支队伍的培训。一是抓好对各县区基层科(股)人员和司法助理员的培训;二是抓好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三是抓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要认真分析这三支队伍目前素质的薄弱环节,制定祥细的教育培训方案,组织专门力量有的放矢的开展培训工作。通过教育培训与工作实践的不断循环,全面提高基层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为深入推进基层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