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要为维护稳定服务。要树立新的稳定观,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辩证的观点看待稳定问题,做好稳定工作。信访工作是维护稳定的基础工作。特别是当前,一些群众要求的合理性又同反映形式的违法性交织在一起,处置时不像打击敌对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那样,法律和政策界线比较清楚、出手也比较容易。做好信访工作的真功夫,就在于扎扎实实地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为推进我县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抓住各地的热点和难点,着力解决信访工作的重点问题,最根本最重要的是重视解决长期上访、反复上访、集体上访的问题,尤其是进京上访的问题,要坚持多管齐下,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切实发挥政策的威力,维护法律的尊严,扎实做好基层初访的第一手工作,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做好信访工作,责任在领导,机制在长效,关键在落实
一要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目的在于更好地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指导,通过量化指标,细化考核,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把领导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基层党建等工作的考核评比挂钩,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提高就地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各镇各部门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希望都能“管好自家门,看好自家人”,真正做到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切实负起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体现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齐抓共管。
二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下访制度。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应该让老百姓有一个诉说的场所。群众有冤时,在古时尚可击鼓鸣冤,钦差巡抚鸣锣开道广理民冤,如果老百姓有了意见、有了请求,有了冤屈,告状无门,连个说话的地方都没有,就根本谈不上人民当家作主,根本谈不上代表人民利益。要进一步总结去年领导干部下访的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并长期坚持实施,使其真正成为新时期开展群众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和从源头上做好信访工作的有力措施。要努力做到“四个一批”,即对群众反映合情合理合法应该解决而又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批;对一些合情但不合理或政策不允许的,要耐心宣传政策,讲清道理,解释疏导一批;对一些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带回来研究解决一批;对一些无理的上访户,要严肃批评,明确定性,使之息访一批。同时,各镇各部门也要参照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制度的要求,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到基层一线去,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三要认真落实信访督查考核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激励机制,切实落实好督查考核制度,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受理的各种信访案件,其办结情况由县委、县政府信访督查办公室进行督查,严格实行“三查三究”制度,即查造成集体上访的原因,追究有关领导失职的责任;查工作情况和处理结果,追究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渎职责任;查上访人员在信访活动中的越轨行为,依法追究少数不法行为人的违法责任。及时做好督查通报。经检查考核评定为优秀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众异常上访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信访工作,要正确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
任何一个矛盾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绝不能麻木不仁,久拖而不去解决;绝不能司法不公,又不去纠正;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绝不能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使矛盾积累,导致激化,发生极端事件。只要我们认真对待,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来考虑,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任何问题都会得到解决的。要减少和防止集体上访苗头的发生,要从提高“三性”和突出抓好“四个重点”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