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切实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都应选聘优秀政法干警、律师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有条件的地区可集中部分法律工作者组成相对固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担负辖内各学校的法制课老师和校园法律顾问。
大学生法制教育,应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的法制宣传活动。
三、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大力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理念。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普法办将按照全国和省普法部门的有关部署,下发活动方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要与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五进”的载体作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使法律真正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基层。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管理事务之中,融入到群众娱乐、社会文化、社会服务之中,努力打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群众基础。
(二)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使“一学三讲”活动形成声势。
各级普法部门,要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的联系,主动协调各类媒体开办法制宣传专题节目。媒体要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责,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体现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特殊功能,促进法制宣传资源的共享共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重视法制文艺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法制文艺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要积极支持、参与和策划法制题材电视剧、电影、法制专题节目的创作和传播;重视利用小说、诗歌、散文、图片、摄影、书法、绘画、广告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重视发挥专业和业余文化团体以及各级文化馆站的作用。继续巩固板报、橱窗、宣传专栏、农民夜校、市民学校、法制学校等传统的宣传阵地;综合利用各类教育基地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推进阵地建设不断规范化。
四、加强领导,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实施
(一)认真贯彻全国及省的普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工作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下发本地区、本部门的普法规划,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要有计划地组织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四五”普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大力宣传深入开展“五五”普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面临的良好机遇,大力宣传“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加强普法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设,保证“五五”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区综合治理、文明城市评估体系,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要进一步加强普法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建立和推进普法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部门也要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障各项法制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