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有的几个长假看,假期中不是含有传统的节日,就是含有可以传统经办的一些事项(如婚礼等),它们会造就大量团聚性的活动安排。目前我们许多传统性的假日团聚,还是在“户内”进行的,并没有从市场购买,或者说,并不容易从市场购买得到,或虽可购得却非常地不合算。这既不能带来社会经济价值的统计量增加,还由于户内“自给自足”方式的非专业化处理,成本较高而不能够造就社会价值特别是效益的真实增加,并且会降低假日休闲的水平,因为人们大量时间耗费在户内“生产”上了。充分地考虑现代生活方式与传统文化的力量来安排假日经济的各种供给,赢得的就将是更加广阔的假日经济的发展前景。
从长假向长短假结合考虑扩展。长假是热点,以周末为主的短假则关注不够,目前假日经济大多没有周末假日的含义。这当然是一种短视。既然是休闲,假日不论其长短,都会有休闲性的需求,也就都有经济价值的意义。毫无疑问,由于长短期假日提供的时间长短差别很大,长短假日是不可按照同等原则进行经济性安排的。对于短期假日而言,重要的是需要考虑假日经济产品供应方成本的细致核算来取得经济效益。
笔者曾撰文“周末商店关门如何”,从欧洲商店周末并不足日营业得到启示,提供了周末假日经济的一种思路,意在周末时商家可以集中于周五晚上延长营业时间或周六上午营业,形成消费者集中购物时间,集中购买量,达到商家节约成本,取得更多效益;同时,也促进消费者有更多周末休闲时间,实现他类休闲活动的开展,进而促进整个周末假日经济的繁荣。一般而言,周末假日经济所实现的价值量,如果安排得当,一年之内将大大超过几个长假所实现的价值量。
公休假日的调整思路
尊重传统:公休假时间安排与我国传统节日和人们的传统出行习惯相结合。
顺应规律:顺应我国扩大内需的客观需求,顺应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顺应生产工作和教育的内在规律。
满足需求:假期的设定基本满足人们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业余学习和兼职等各种不同需求。
兼顾各业:建立全国各行各业基本统一适用的公休日和休假制度,保证公民基本平等的休息权利,增强执法的严肃性。
大不变,小调整:对现行每年114天的公休日和休假时间不做大的增减,只对公休日和休假的频次及节奏做必要的调整。
月集中,年均衡:将每周2天的公休日拿出1天,集中到每月的传统节日和旅游旺季的月初,形成每周小节奏、每月大节奏、全年基本均衡的格局。
对于放假期间骤然增加的旅游消费的需求,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供给准备充分了吗?如果不充分,应该从哪些方面改进?对个人来说,假日期间一定要一窝蜂地向少数几个名胜景点跑吗?能不能去一些不那么拥挤的地方?能不能创造一些更多样化的更休闲性的度假方式?
除了上文所述的相关问题外,与旅游业相关的产业也应跟上旅游业发展的脚步,快速发展。只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假日经济”才能真正健康发展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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