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业虽然对于学校教育利益空间存在某种天然的优势,但这种优势并不能自然而然地自动理顺知识产业与教育利益空间的关系,还需要政策层面的规范和引导,不断理顺、优化两者之间的关系,使之各得其所,实现知识产业与学校教育利益空间的良性互动。1.鼓励知识产业合理的教育利益嵌入行为
对于知识产业的教育利益嵌入机制的政策规范和引导,不外乎发挥疏通和防控两个方面的功能。“改革本质上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必然导致各种利益者自觉不自觉的阻碍,以及各种利益攸关群体之间利益和观念上的冲突、妥协和整合的问题。”[3]所以,政策必须疏通和理顺供需和主次利益关系,鼓励合理的教育利益嵌入行为,把各类利益主体的知识智慧和创造成果引导到合理的教育利益嵌入行为通道,从而激活学校教育的利益空间,为教育综合改革累积正能量。
2.限制知识产业不合理的利益嵌入行为
对于知识产业的政策规范和引导,除了发挥疏通作用外,还要发挥防控功能,二者要协调起来,才能有效地保证学校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别是要注意防止合法的教育利益空间中那些不合理的利益嵌入行为,比如教育职能部门的职务怠惰行为,教育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都属于合法利益空间中不合理的主导利益嵌入行为。再比如,学校和教师把原本属于学校和教师专业行为的责任转嫁给家长,或者变相寻租,转移给校外培训机构或人员,甚至本该上课完成的学业任务,留待自己收费补习等等之类的教育乱象,都是合法或法规容易忽视的教育利益嵌入行为,需要制定明确的政策加以严格限制甚至惩处。同时,对于知识产业中那些不合法且不合理的伴生利益嵌入行为,要严加监控、防范和惩处,提高知识产业教育利益嵌入机制的准入门槛,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对于那些披着合法外衣而实际却怀有敌对政治目的的非法活动,比如宣扬极端思想、邪教活动、封建迷信、虚假宣传、反社会反政权反民族团结、团伙校园欺凌、传销组织洗脑、毒品诱食,以及不同宗教或政经背景非政府组织的渗透腐蚀活动,则要高度警惕,予以坚决取缔和打击。
此外,知识产业还有不少教育利益嵌入机制需要政策上的规范和引导。比如,现代教育咨询产业发育严重不足造成的问题,就需要从政策上予以重视和解决。因为一方面政府精简机构,但另一方面却忽视专业研究成果的购买服务,不但缺乏稳定的利益协调机制,政府很多教育改革政策没有长期的研究成果积累,往往是临时抱佛脚,改革咨询专家不少时候变成请谁谁专家,这样的专家只能随口说几句应景的话,决策显得行政化色彩浓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专门研究的专家,也以有领导批示为荣,甚至作为机构评价专家层级与贡献的指标。这会导致教育决策咨询这件本来平常的事,一旦成为重要的利益空间,就变得有点不对味了。
3.追求强有力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产
客观来讲,各种知识产业成为“强者的知识”的教育利益诉求,都有其理由,而且在一定阶段和范围内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都很重要,都有知识界别薪火相传的需求和压力。但问题在于学生,他们只有那么一点时间和精力,他们也不只需要学习,他们还需要运动、玩耍、娱乐、休息、睡眠,需要自然地生长和发育,这都需要时间和空间。他们用于科目学习和专题教育的时间是有限的,在安排课程时必须树立一个观点,甚至是一个常识,是生理和心理规律,是铁律,即对于学生来说,学习时间是一个常量,而不是一个变量,一切课程的安排,都只能在这个常量下进行妥协。在这个铁律下,斯宾塞当年追问的“什么知识最有价值”,就是一个适用于任何时代的课程问题了。虽然这个问题常问常新,如今我们却不可能绕开这个问题。“我对于知识与课程的思想变化在我的报告‘从强者的知识到强有力的知识’这个题目当中得到了表达。学校课程代表了‘强者的知识’这个观点是我作为教育社会学者开始提出的。我再回来谈谈这一区别。在这方面,有两个重要之处值得一提。‘强者的知识’会引导我们关注社会中有知识的人群和问题,正是课程在那些有知识的人和那些依赖于其他有知识人的人之间制造了明显的分裂。相反,‘强有力的知识’会引导我们关注知识以及知识对获得知识的人所起到的作用……就教育而言,由于知识变得更加专门化,将研究者生产的知识转化为学校课目的那些课程问题,以及教师所面临的促使学生从事似乎越来越与其经验相脱节的知识学习的那些教学问题,变得日益严重,而且容易导致新的不公平。”[4]
当我们思考的重心转向学生的时候,知识产业界哪些知识能够跻身于“强者的知识”,这样的问题可能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转而更需要思考的是,对于学生来说,学习什么样的知识才更有可能成为“强有力的知识”,以及怎样学习才能学出更加“强有力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