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互联网所具有的巨大信息汇聚功能和快速传播功能已使我国的网络反腐风生水起。我们看到,十八大前后落马的诸多贪腐官员中,不少是因为网络举报而案发的。通过互联网,小小鼠标也能撼动“巨贪”。“蚍蜉”之所以可以撼动“大树”,是因为对于监督举报人来说,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权威平台和正规渠道来举报腐败,与通过网络爆料腐败相比,无论从效果还是安全性方面都应该更好。可见,只要实现体制外反腐和体制内反腐的有效对接,网络反腐完全可以弥补体制反腐的局限与不足,成为体制反腐之外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门径。毕竟,“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三、开拓网上群众路线,推进反腐倡廉
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互联网进入千家万户,网络反腐的优势日趋明显。互联网已成为群众意见表达的最大平台、热点难点问题的集散地、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和渠道。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突发期,与时俱进地把群众工作拓展到网络空间尤其重要和紧迫。我们应把互联网当作捕捉公众注意力的最佳平台,因为这个平台不是做加法,而是做减法,它能减掉不必要的资源消耗,减掉一切阻碍直接沟通的任何屏障,减掉导致信息传递失真的中间渠道。在这个平台上,治理者可以直视社会群体的公众诉求及社会怨恨,从而可以避免因为吸引不住公众注意力而导致群体突发事件,乃至社会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讲,鼓励党政干部“上网看看”“在线聊聊”和“网上蹲点”就显得尤为必要。
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工具,一种文化,一种工作和生活的状态,最重要的是,互联网还是一种思维。互联网思维正成为现代社会真正的基础设施之一,就像电力和道路一样。互联网不仅是可以用来提高效率的工具,还是构建未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基础设施。互联网思维具有开放性、互动性。互联网会带来价值观的变化,中国传统的集体主义、威权主义价值观会逐渐让位于以“平等、参与、分享”为核心的互联网精神。互联网精神会把每个个体的创造性、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最终,互联网精神会把社会压平和压扁,扁平化的社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心,去中心化的社会要求政府管理者不能漠视普通大众中任一个体所提供的信息源。这是大数据时代我们必须开拓网上群众路线的理由和推进反腐倡廉的起点。
在网络时代反腐,互联网有一个明显特点让人顾虑,那就是其信息的制造和传递有着极大的随意性。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惧怕社会正义和事实真相会被网上的“沉默的螺旋”卷走。②我们要看到,国人对互联网的理解已逐渐由肤浅走向深刻,他们不只是看到了热闹和喧嚣,互联网思维会激发他们对规则与秩序及生存方式等方方面面的思考。毕竟,互联网具有平等、开放、互动及迭代的特质。平等意味着每个人都不可取代;开放意味着连接越广、连接越厚,价值越大;双向意味着无尽的网民互动不可避免;迭代意味着通过一轮又一轮网民互动,我们最终能接近事物的真实状态。在互联网上,虽众说纷纭,但也言无不尽。就反腐倡廉而言,互联网让每个人有了与丑陋和肮脏相抗争的机会和能量。因为,个体通过网络监督公共权力运行需要付出的直接成本是很低廉的。因此,除政府网站之外,在其他商业网站开设网络监督专区也很必要。更开阔的视野、更宽广的平台更有利于畅通网络民意表达渠道、筛除不实信息与网络流言、抵制网络暴力和网络哄吵,最终营造出一种理性反腐、依法反腐的良好氛围。
当然,开拓反腐倡廉的网上群众路线任务艰巨,我们有诸多棘手和琐碎的工作要做。如何保障网络反腐的举报或民意能够被及时受理、核查、处理与反馈;如何保证对网络举报和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个个有回应;如何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漏,对举报人的人身安全进行有效保护;如何奖励对查处案件做出贡献的实名爆料者和惩处不怀好意的造谣中伤和恶意毁谤。目前,当务之急是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用法律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空间,保护正常的网络表达权,保证任何一丝微弱的呼声不被人为淹没;二是打击各种违反法律的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内容的安全,抵制各种别有用心者利用网络传言混淆视听和兴风作浪。三是尽快制定个人隐私权法,用法律保护个人隐私。四是在顶层设计上推动网民个人素质提升,即政府管理部门不仅要规范网络参与的行为和秩序,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升网民个人素质。
引文注释
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②“沉默的螺旋”(Spiral of Silence)是一个政治学和大众传播理论,其主要概念是:如果人们觉得自己的观点是公众中的少数派,他们将不愿意传播自己的看法;而如果他们觉得自己的看法与多数人一致,他们会勇敢的说出来。而且媒体通常会关注多数派的观点,轻视少数派的观点。于是少数派的声音越来越小,多数派的声音越来越大,形成一种螺旋式上升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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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黄炎培.八十年来[M].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
[2] 参见http://jingji.cntv.cn/special/internetage/01/,最后访问日期:2014-10-19.
[3]参见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14-09/02/c_126944526.htm, 最后访问日期:2014-10-19.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4年河南省社科联项目(项目编号:SKL-2014-48)、2014年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项目编号:2014-MGH-036)及郑州市科技局自然科学项目(项目编号:20131102) 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