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创新与贡献(3)
2012-11-11 01:06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 illocutionary)与语法( grammatical )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A、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 ),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B、指示类(directives ),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C、承诺类(commissives ),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D、表达类(expressives ),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E、宣告类(declaratives ),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州”,被告便成了罪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 speech acttheory)。在“间接言语行为”一文中,塞尔一开始就指出:“意义最简单的情况是说话者说出的东西。在这样的情况下,说话者打算在听话者那里产生某种以言行事的效果,他打算通过让听话者领会产生该效果的这种意向来产生这种效果,他打算凭借听话者所具有的有关语句表达规则的知识来使听话者领会这种意向。”然而,不是所有意义的情况都这么简单。例如暗示、暗讽、反语和隐喻中,说话者的表述意义和语句意义是以各种形式分离的。其中一类很重要的情况是,说话者说出一个语句,意指他所说的东西,同时还意指其它更多的东西。这里有两种情况:
其一,当一个包含着一个用于以言行事为语力指示者的语句被说出时,它能够另外完成另一类型的以言行事行为;
其二,说话者说出一个语句且意指他所说出的东西,但同时还意指具有一种不同命题内容的另一种以言行事。这第二种情况就是间接言语行为。
这里的难题是,听话者是如何判断出这样一种另外的以言行事行为的?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者依赖他们彼此分享的语言和非语言的背景知识,加上听话者一方的一般推理和推断能力,说话者和听话者所交流的要比说话者实际所说出的多。因此,说明间接言语行为的间接部分所必须的条件包括:一种言语行为理论、合作会话的某些一般原则、说话者和听话者彼此分享的事实背景信息以及听话者一方的推理能力,而约定俗成则在某些情况下扮演了一个极为特殊的角色。
另外,塞尔还认为,间接言语行为除了关系到意义和言语行为理论外,它也具有哲学上的重要性。
三、言语行为理论的影响
言语行为理论是一种对语言的意义进行研究的理论。它起源于哲学家对意义的研究。正如第一部分所提到的那样,言语行为理论自诞生以来,它一方面为哲学界带来了新的研究视角,为语言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另一方面,它也引起了相当多的争论和批评,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斯波伯(Sperber)和威尔森(Wil-son的关联理论(relevance theory)提出以来,言语行为理论遭到不少批评和批判。然而,尽管有其不完善的地方,比如言语行为的归类难以彻底,分类过于繁琐,但在提出的当时和随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它又确实是具有划时代的理论发展,为语言学理论的研究开辟了一块新的天地。随便地完全否定一个曾经给人们带来很多启示的理论是不科学的态度。事实上,言语行为理论的较强的可操作性至今对人们的言语研究仍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浅论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创新与贡献(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