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定严紧、科学的各项工作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严紧、科学的工作制度,是提高税收信息实性、准确性和选案中标率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选案工作就很难有序地组织起来或持久地开展下去。因此,我们应尽快地建立一套完整的切合实际的信息采集(传递、管理、反馈)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协调例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选案工作报告制度和奖罚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采集职责和范围,传递手续和时限,奖、罚措施和办法等等。诸如,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房产交易税等税种的稽查对象筛选中,与当地的城管、房产、土地等部门建立信息传递制度,使纳税人的资料库随时反映最新情况。以便有效地监控和选案,从而严格控制这方面偷、逃税的发生。
(五)搞好培训,提高选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无论是信息采集,还是信息的加工处理,都需要人员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强烈的信息意识和探索精神,敏锐的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以及广博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包括经济学、管理学、运筹学、控制论、信息论、计算机技术等)。但从税务系统的人员现状看,善于查帐的人员比较多,而善于管理的人员却寥寥无几,先进、科学、规范的管理手段、方法与税务人员素质相对偏低的矛盾非常突出,管理人员素质问题已成为制约改革进程的关键因素。因此,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提高税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尽快培养出一批信息采集能手,选案能手、管理能手和计算机能手,满足稽查选案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