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负责外资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外资企业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第二十三条
名监事)。
第二十五条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名,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六条
会计师负责外资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外资企业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第二十三条
名监事)。
第二十五条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名,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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