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乡镇依法行政难的原因与对策(3)
2010-06-15 20:25
3、强化监督机制,推动乡镇依法行政。
没有监督的政府,最后只能是专制政府。要使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就必须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多元化的监督主休,现在关键是要强化监督主体的法律意识,赋予他们法律上的保障权利,使他们能够监督,敢于监督。同时,要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来推动乡镇政府干部依法行政。具体强化措施探究:一是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如建立行政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违法追究制、依法行政考核制、投诉举报制等。这些制度不仅要打印成文、张贴上墙,还要通过广播、电视、板报方式向社会、向群众公开,让广大群众都能依法监督乡镇干部,同时也达到依法行政的宣传效果。二是建立乡镇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在乡镇政府内部,由法制员同司法办组成系统内的监督小组,负责文件的审核把关及执法监督。在乡镇系统外,由乡镇政府聘请社会各界相关同志(包括行政相对人)作为乡镇依法行政监督员,每半年给乡镇干部和执法人员评议一次。运用以上措施,启动内外监督机制,使之起到推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自觉依法行政的目的。
4、落实行政责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责任如果落实不到位,行政权的运行就得不到制约,公民权的行使就没有保障,违法行政就不可能受到追究,依法行政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要落实行政责任制,关键是要明确乡镇政府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具体探讨,要明确规定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制的乡镇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并依次明确政府内各级各岗干部的依法行政责任。乡镇党委和乡镇人大应当根据乡镇政府领导依法行政的责任要求,不定期地审议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时常提醒政府按责任条款强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性、责任性和效率性,使乡镇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均符合法律规定。
落实行政责任制还必须与每个领导的个人责任挂起钩来,追究其个人的具体责任。如:倘若因领导决策错误而造成的行政损失,要追究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一把手的共同责任;若是政府内设部门在政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职、违法行政行为,要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政治责任,或罢免、或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若是政府下属有违法行政行为,要追究行政领导的连带责任;若纯属行政领导个人的违法行为,要追究直接法律后果责任。而且对承担责任的领导的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必须公开化、明朗化,不得以调离换岗、明降暗升等方式掩盖群众耳目。
总之,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道防线”,其成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对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当前乡镇依法行政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要解决这些困难、问题也不是朝夕之间的事,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我们必须要正确面对问题、剖析问题,正视困难,循序渐进逐一解决问题,从而逐步、扎实、有效、全面地推进乡镇依法行政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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