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社区敬务建设探讨(2)
2010-06-15 21:25
三、##县城社区警务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社区警力不到位。派出所及其社区民警是社区警务的主力军,但是由于目前总体警力不足,大量民警身处机关,从事所谓“务虚性”的工作,使得原来就极其有限的警力不能沉在第一线,派出所民警所占比例较低。另外,社区民警除了管好辖区内工作外,还要参加派出所的破案、治安巡逻、值班、重大活动警卫等任务,牵扯了社区民警的精力,社区民警存在着任务过多、负担过重问题。
2、民警素质不到位。以警务活动社会化为特点的新型警务机制,对民警传统的思想观念、业务素质和工作协调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社区民警既要是“外交家”,又要是调解员,既是管理员又是服务员。社区民警的担子更重了、素质要求更高了。而目前警务区民警素质还不能很好适应要求,有的对自己负责的责任区基础工作掌握不好,社会治安资源组织不起来,各种关系协调不好,这就迫切要求社区民警提高理论水平、协解能力和实战经验。
3、基层警务基础社会化程度不到位。一是##县城的城市化程度较低,小区与民房交错建设,物业管理、安全小区建设相对弱化,有的##县城甚至尚未划分社区;二是群众的意识不到位,有的对花钱买平安不理解,不愿意花钱组建治安巡逻队,有的自扫门前雪,不愿、不自觉参与维护社区治安;三是依靠的治安社会资源还较单一,单位、小区保安没有足够配置,退休职工等群防群治力量没有很好利用,更多的还习惯依靠辖区内的治保会、居委会。
4、经费保障不到位。大多数##县的经济欠发达,县财力不足,每年县财政对公安经费的预算均偏紧,同时由于开展创等级派出所、等级刑警中队、等级看守所活动投入大量的经费,造成公安经费困难。同时,采取“谁受益,谁出钱”原则,利用社会资金来维护社区治安的做法也存在问题。从组建社区巡逻队经费收取的情况来看,很多群众还不理解,不愿出钱。因此,社区警务建设需要规范化警务室、组织治安巡逻队、配置效能工具等所须大量费用对经济欠发达的##县来说很难到位。
5、管理机制还存在差距。##县城派出所虽然实行“片警制”,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但社区警务是一项新的警务战略,与“片警制”还有较大的差距,对县局及派出所管理水平、考核办法提出一个更高的要求。目前,虽然也建立一些评估方法、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但仍不够规范、不够科学合理,影响了社区警务建设的成效。
四、##县城社区警务运行模式的探索与思考
根据中小城市推行社区警务的经验,结合##县的实际特点,笔者认为,在##县城推行社区警务应把社区警务建设作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基础性环节,实行警务前移,警力下沉,明确社区民警的责任,采取点、线、面、网、基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积极性,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一是抓点。就是要抓好警务室和治安卡点建设,实施“扎袋”式的静态管理。社区警务室是使社区警务扎根社区实现警务活动社会化的小“平台”,是使警务室成为社区警务工作的有形载体和社区民警开展工作的坚实平台,确保民警沉得下、留得住,群众找得到、方便办事。社区警务室的建设,不但要根据社区的划分,统筹安排,而且要兼顾适应性和灵活性,合理部署。可以综合考虑社区类型、地域大小、治安状况、人口数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实行一区一警、一区两警、一区多警的配警模式。社区民警的工作任务要进行分解细化,制定明确的工作指标和考核细则,要通过实行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警务室的阵地和窗口作用,成为治安防控的“据点”、便民服务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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