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治安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内涵丰富,任务艰巨,必须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扎实推进
相对于其他业务部门而言,治安部门的基层单位量大、面广,基础工作内涵丰富、业务具体。要实现部党委提出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目标,必须找准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要以派出所建设为龙头,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为切入点,以人口管理为重点,以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载体,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以密切警民关系为着力点,以提高执法水平为核心,坚持“软件”、“硬件”两手抓,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全面得到加强,治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显著提高,防范、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明显增强,为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以派出所为龙头,全面加强治安基层所队的正规化建设。派出所是市、县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派出机构,是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二十公”会议,明确提出要把派出所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位置。治安部门抓基层所队建设,必须首先把派出所建设好。要以正规化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治安系统基层“一所三队”建设,真正把派出所建设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把治安队建设成为严密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的专业力量,把巡警队建设成为防范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骨干力量,把特警队建设成为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特殊群众工作队、处置突发事件的“拳头”力量和处置暴力恐怖活动的尖刀力量。
(二)以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治安基层基础建设。近日,周永康部长在山东省寿光市调查研究时强调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机制,全面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维护社区、农村的和谐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是周永康部长和公安部党委从公安机关承担的政治和社会责任出发,在全面分析公安工作和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现状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更好地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对于加强和巩固城乡基层政权,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密切警民、干群、党群关系,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国治安系统各部门及公安派出所一定要紧紧抓住机遇,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推动各项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新突破和新跨越。
一要加快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配齐配强社区和驻村民警。“社区是城市的‘细胞’,自然村、行政村是农村‘细胞’”。要按照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把基层基础工作延伸到社区,延伸到自然村、行政村。要科学规划警务室设置,2006年底前全部完成城市社区警务室设立,2008年底前全部完成农村警务室的设立以及民警的配备工作。城市要以社区为单位设立警务室,对于治安情况平稳、规模较小的社区,实行一区一警,并以相邻社区联勤的形式加强协作配合;对于治安复杂、区域较大的社区,实行一区两警或一区多警。农村地区不超过五个行政村设一个警务区,以警务区为单位设立警务室,配备一名驻村民警。要尽快配齐社区和驻村民警,今后凡到派出所的新增警力要优先配备到警务室。社区和驻村民警采取轮换制,一般在警务室工作五年。鼓励和提倡民警长期在警务室工作,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延长其工作年限。二要规范社区和驻村民警的职责任务。社区和驻村民警主要承担五项职责:一是收集敌情及社会动态。二是管理实有人口。三是抓好治安管理。四是组织安全防范。五是服务辖区群众。三要加强社区和驻村民警教育训练,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社区和驻村民警的集中培训和日常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政治、业务、体能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立足岗位练兵,苦练基本功,使民警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基本水平。四要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顺利实施。要从政策、制度和机制、体制上,从待遇、经费等方面综合采取措施,向警务室倾斜,确保社区和驻村民警沉得下、留得住。凡设立警务室的地方,应悬挂标志标牌,设立警民联系箱、夜间报警灯箱等,配备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和电台、电话等通讯工具,配备日常工作所需的计算机等办公用品,配备必要的警用装备和防护装备。为了增强民警的荣誉感,可以以民警的名字命名警务室。每年要对扎根基层辛勤耕耘、辖区发案少、群众满意的社区和驻村民警进行表彰奖励。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对民警的工作实效进行考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其政治、经济待遇挂钩。要按照基层高于机关、农村高于城市的原则,提高社区和驻村民警的各类津贴、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注意从优秀社区和驻村民警中选拔基层所队长,要努力提高长期在基层工作的社区和驻村民警的职级待遇,在警务区连续工作15年以上的民警争取解决副科级待遇,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争取解决正科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