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公路建设是构建综合运输体系的必然选择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建立城乡协调、结构合理、质量稳固、功能完善的公路网络和运输服务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最终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是我们长期坚持并为之努力奋斗的远大目标。实现这一远大目标的难点在农村,从根本上提升我县公路运输整体水平,缩小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关键也在农村。同时,随着高速公路网及国省干线公路网的扩展,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规模效益的发挥,也更有赖于农村公路的协调配置。农村公路不仅是干线公路集疏运的基础网络,也是其他运输方式集疏运的基础网络,是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正确处理农村公路建设中四个重大关系。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村公路建设在建设要求、建设任务、发展阶段、发展内涵上出现了新变化。我们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特别注意妥善处理好以下四个重大关系:
(一)处理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关系
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和总体要求,坚持规划主导,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小城镇和山水林田发展规划,确定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目标和重点。农村公路建设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为未来发展留有空间,避免以后农村公路建设“走弯路”、重复建设和分散投入。要在确保完成国家统一安排的“通畅”、“通达”工程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村公路实际,从农民迫切需要而又有条件做好的方位入手,分阶段、有重点地稳步推进,把农民生产生活中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好,使他们真正得到实惠。
(二)处理好国家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关系
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针,农村公路建设坚持地方为主、国家加大支持力度的原则,我们要正确用好中央资金。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中心工作任务,不等不靠,千方百计挖掘筹资潜力,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形成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推动农村公路建设。乡镇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承担起各自应该承担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责任,不断完善地方政府为主、统筹安排、社会个人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健康发展。同时,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宣传动员等多种形式激发农民群众修路、养路、护路的热情。
(三)处理好鼓励农民参与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
农村公路建设不仅繁荣农村经济,而且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这本身就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顺应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一要做到“一事一议”,不修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二要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搞强行摊派、集资;三要依法征地拆迁,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四要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线形和技术标准,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五要尽可能利用已有土源和料场,不乱采乱挖。
(四)处理好交通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新农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农村公路建设同样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围绕全局,履行职责,加强协作,搞好配合。交通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抓好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指导、检查工作;计委、财政、土地、城建、林业、水利、公安、电力、电信等部门在公路建设的计划、资金、拆迁、土地使用、林地、给排水设施建设、电力电信线杆布设迁移等施工环境方面,既要各司其职,又要通力合作,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方便,给予支持。需要履行报批手续的,有关部门要尽快按程序报批。在符合规定程序的前提下,要简化手续,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各乡镇要建立指挥有力、功能完备的组织领导机构,搞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合力推动“村村通”工程建设的良好格局,切实搞好每一环节、每一阶段任务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