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秘书谏诤劝阻,应当采取摆事实,算利害账等方式进行,而避免讲大道理,压大帽子的方法。这是因为秘书是下级,上级领导人也许不会喜欢听下级的大道理的缘故。
3、 秘书谏诤劝阻,一般“事不过三”。据说在某些国家的军事条例中,规定参谋长不赞同司令员的决策时,可以提出意见,但如司令员不予采纳,只能再提一次,以免贻误军机。秘书对领导谏诤,也应“事不过三”,以免干扰了领导决策。秘书的意见是否比领导正确,还待实践检验,提了三次,即使领导未表态采纳,也会思考的;如仍不接受,总有他的理由。 秘书如何谏诤劝阻,是一门很高的艺术,需要在较长期的实践中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