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3)
2010-06-18 17:42
5、以企业改革、制度创新为动力,推进源头治本工作。中央企业在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以推进内部改革、规范权力运作、加强经营管理为重点,围绕重大决策、资金运作、产权交易、财务管理、选人用人、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同步加大治本抓源头的力度,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积极探索有效防范腐败的途径。对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易发多发违规违纪现象的难点部位,坚持通过深化改革,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6、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打击犯罪。通过打击,使犯罪分子受法律制裁,其功能正是为了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通过震慑职务犯罪教育全体职工干部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措施。通过查办每起案根据企业管理实际特点,对案发单位抓好预防工作,分析发案的主客观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进一步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强化在改革中的管理,消除犯罪隐患,并主动研究这些犯罪案件产生的原因特点及规律,经过调查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及前瞻性的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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