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纠风查案建制基本思路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老百姓真正安居乐业。具体说来,主要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继续抓好“四个坚决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和补偿安置办法,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城镇房屋拆迁,要严格实施审批和备案审批制度,规范拆迁行为;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方面,要坚决落实产权交易制度和纠正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在农民工工资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临近机制,继续解决尚未偿付的拖欠工资,防止反复,防止出现新的拖欠。第二,深化“三个专项治理”。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方面政府要确保对教育的投入,坚决制止和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平调等错误做法;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严格管理药品价格和医疗检查收费;大力支持平价药房建设,通过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把药价降下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督和督查力度,切实解决农业生产性费用计费不合理、税费改革和粮补政策不落实、强行以资代劳、基层干部工作作风粗暴,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乱涨价等问题,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第三,集中开展“两个治理整顿”。要抓紧对治理企业违法排污提出具体意见,着力解决这一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问题;要以对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问题逐一进行清理,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坚决取消或停办。第四,巩固“三项成果”。要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和党政部门利用职权摊派报刊发行以及违规着装问题。第五,狠抓政风、行风建设。要自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以及办事不公、办事拖拉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依靠群众,强化监督,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引导部门和行业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要突出重点,一项一项地抓,一项一项地落实,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
2、加大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力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要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作风拖拉、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以及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要继续在办好政务服务中心上下功夫,通过创新行政管理制度,整合内部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手续和环节,方便群众办事。要继续在办好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和完善解决投诉问题的工作机制,使投诉反映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加强社会监督,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当前要特别注意维护社会稳定,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稳定工作责任制,对在稳定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行政监察法》规定“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是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当前,要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要继续加强对各个专项整治工作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国家采观调控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秩序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