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物价局
偿标准的通知
盐市价发[2003]50号
盐城市物价局和盐城市建设局关于盐城市区房屋拆迁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盐城市区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盐政发[2003]8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知如下: 一、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元/平方米) 区位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四 级 五 级 营业用
房 2500—4500 2000—3000 1500—2500 1000—2000 600—1200 住宅及其它 1000—1200 750—1050 600—800 400—600 200—400 非住宅用房
盐城市区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格的区位级别按基准地价级别范围执行,详见附件一。今后如果基准地价级别范围调整,盐城市区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的区位级别同时作相应调整。 二、多层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的楼层系数 (1)营业用房楼层系数表:
一 层 二 层 三层及以上 地 下 室 100% 60% 50% 60%
(2)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用房楼层系数表: 三 层 四 层 五 层 六 层
坡顶 平 顶 坡顶 平顶 坡顶 平顶 坡顶 平顶 双层面 双层面 双层面 双层面
一 100% 100% 100% 100% 100% 102% 102% 104% 二 102% 102% 102% 102% 104% 104% 104% 106% 三 98% 98% 103% 103% 108% 108% 109% 111% 四 95% 95% 106% 106% 107% 109% 五 82% 80% 98% 95% 六 80% 75%
说明 如底层为自行车车库,则一层和顶层系数分别加、减1个百分点。 三、房屋重置价格(元/平方米)
结 构 等 级 重置价格 结构 等级 重置价格 钢筋混凝土结构 1 800 新式专木 1 480 2 750 2 440 3 390
混 合 1 600 披 房 1 208 2 550 2 158 3 500 草 竹 1 180 2 120
老式砖木 1 650 厂房仓库会堂 大型新式 750 2 600 普通小型 550 3 550
备注:住宅平房檐高3.2米,住宅楼房檐(层)高2.8米,厂房(大会堂、仓库)檐(层)高6米、跨度15米执行上述标准,檐(层)高、跨度每增加15厘米,对应成新价格增加2%;每减少15厘米,对应成新价格减少1%。
成新率根据被拆迁房屋建成的年代结合维护保养的程度确定,一般情况下,1949年前(含,下同)建成的不高于四成;1959年前建成的不高于五成;1969年前建成的不高于六成;1979年前建成的不高于七成;1989年前建成的不高于八成;1999年前建成的不高于九成;1999年以后建成的及经过大修的房屋由被拆迁人提出申请,经评估后确定。 房屋结构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件二。
四、装饰装璜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按附件三查取。 五、青苗、花卉、树木的补偿标准按附件四查取。
六、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7元,不足300元的补足300元,但最高不超过600元;办公、教学等用房每平方米7元;仓库、生产及营业用房每平方米10元。
七、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货币补偿的,每月每平方米补助2.5元,最多不超过3个月;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每月每平方米补助2.5元。
八、拆迁奖励。凡在15天内提前搬迁让房的,按提前搬迁让房的天数,给予每天每平方米8元的奖励。
九、已经分步实施拆迁的地段,同一规划红线范围内区位基准价已经评估确认的被拆迁房屋,按照同一地段、同一补偿标准的原则执行。 十、盐城经济开发区、盐都新区、城区南洋经济开发区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另行制定,报市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十一、委托单位应付给拆迁单位补偿总费用不超过3%的拆迁服务费。拆除房屋中有违法建筑的,按违法建筑在整个拆除面积中所占比例相应增加拆迁服务费。
十二、本通知自2003年 月 日起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盐城市物价局和盐城市规划建设局《关于盐城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通知》(盐市价[2001]171号)同时废止。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盐城市区拆迁房屋区位级别划分范围
一级:
(一)东:小洋河向南至建军东路北100米一线向东,至通榆中路东
100米一线向 南,至朝阳河;
南:朝阳河向西,至小洋河,至串场河,至迎宾路东100米一线向南,至大庆路南100米一线向西,至解放南路西100米一线向北,至串场河向西;
西:沿环城西路西50米一线向北;
北:至毓龙路北50米一线向东,至解放北路西50米一线向北,至凌桥路北50米一线向东,至解放北路东50米一线向南,至毓龙路北50米一线向东。
(二)东:通榆北路东100米一线向南; 南:农民街南50米一线向西;
西:通榆中路西100米一线向北,至振兴路南50米一线向西,至海龙路西50米一线向北;
北:至黄海路北100米一线向东。 二级:
东:跃进河向南,至朝阳河向西,至通榆南路东200米一线向南,至小新河向西,至通榆南路东100米一线向南;
南:跃进河向西,至串场河,至小一沟向西,至大寨河向南,至北港河向西,至解放南路西100米一线向北,至小一沟向西,至第二机床厂东侧小河向北,至大庆路南侧小沟向西;
西:油坊沟向北,至蟒蛇河向西,至越河,至串场河向北; 北:公园北侧小沟向东,至潮声路北50米一线向东,至小洋河向东。 三级:
东:新长铁路向南;
南:至中伏河向西,至西伏河向南,至大新河,至串场河向北,至跃进河向西,至大寨河向南,至利民河向西,至东干渠向北,至跃进河向西;
西:油坊沟向北,至小一沟向西,至前进河向北,至铁家港向东,至阳春集团西侧小沟向北,至蟒蛇河向西,至西环路西100米一线向北;
北:新洋港。 四级:
东:通榆北路东100米一线向南,至盐湾村委会北侧小沟向东,至第四人民医院西侧小河向南,至新洋港向东,至新长铁路向南; 南:至二墩界河向西,至新园路东侧小沟向南,至聚亨路南侧小沟向西,至西伏河向南,至金东钢铁有限公司南侧围墙向西,至串场河向北,至第一沟向西;
西:前进河向北,至民乐河向西,至小马沟向北,至利民河向东,至前进河向北,至蟒蛇河向西,至水泥制品二厂西侧小河向北,至建军西路南100米一线向西;
北:新洋港向东,至建设河,至东河小学西侧小沟向北,至皮岔河,至串场河向北,至童家沟向东,至人民北路东侧小河向南,至热水河向东,至盐青路北100米一线向东,至第二人民医院西侧小河向北,至童家沟向东。 五级:
与原城区行政界线和市开发区、盐都新区规划区界线一致。新规划400平方公里以内的其他区域可参照五级地执行。
附件二:盐城市区拆迁房屋结构等级划分标准
结 构 等 级 房屋、结构、设备及装修情况
钢筋混凝土结构 1 高层建筑,层高3.8—4.5米,桩基础,框架结构, 外墙贴面砖或外墙涂料,内墙中级抹灰,普通涂料, 水磨石或地砖地砰,铝合金门窗,水电卫、 消防设施 齐全。厅走廊铺地砖。
2 多层建筑,层高3.2—3.8米,钢筋砼条基或整板基础, 框架结构,外墙贴面砖或外墙涂料,内墙中级抹灰, 普通涂料,水磨石或地砖地砰,铝合金门窗,水电卫、 消防设施齐全。厅走廊铺地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