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易脱色。箱柜门内侧有系统图。 c.电器的金属支座或外壳应可靠接地。
③.配电箱、柜母线的相序、色标和连接符合规范。
④.照明箱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压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 ⑤.导线与电器器具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截面为 lO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b.截面为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的线芯先拧紧搪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c.多股铝芯线和截面大于2.5 mm2的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端子外,应焊接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d.连接牢固紧密,不伤线芯,压板连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个端子上导线不超过2根,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PE端子和零线端应一个端子上接一根线,PE线不得串接,不得将配电柜、箱的金属板作为PE线的导体。 ⑥.配电柜中工作零线排和保护零线排安装方式正确,螺栓螺母朝向维修时易于操作。
(6).照明器具安装:
①.灯具选用的型式、照度和电压等级应与使用场所相适宜。
②.灯具重量超过 3Kg时,应固定在予埋的吊钩或螺栓上,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应不小于灯具挂销、挂钩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吊装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1·25倍做过载试验。灯具重量小于0·5Kg的普通吊线灯,可采用软导线自身吊装,大于0·5Kg的灯具应采用吊链,软线应编叉在吊链内,导线不得受力。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严禁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绝缘台直径在75 mm及以下时,可采用一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③.一般敞开式灯具,灯头对地距离,室外墙上安装时不小于2.5m;室内不小于2m。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需接地或接零,并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栓。PE线应直接引来接在专用接地螺栓上,中间不经接线柱连接。灯具接地线径应与相线相匹配,当相线小于1.5 mm2时,PE线
应用1.5 mm2铜芯线。
④.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玻璃罩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⑤.照明灯具在易燃结构、装饰部位及木器家具上安装时。灯具周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并应选用冷光源的灯具。
⑥.照明灯具应以电源进户线为系统进行24小时通电全负荷试运行,试运行过程中,每隔8小时需测量并记录电源电压、负荷电流及运行情况。 (7).开关插座安装:
①.开关、插座的规格型号及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②.安装在同一单位工程的开关,通、断位置应一致,且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③.开关插座距其它管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④.开关、插座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暗装撬板开关距门口的距离应为150-200mm,但同一单位工程中,其距离应一致。
⑤.同一场所安装的交、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应有明显的区别,必须能防止误插和互换。
⑥.开关、插座的接线必须正确,且牢固可靠。 (8).防雷装置安装:
①.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必须与顶部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可靠连接,建筑物伸缩缝处应有补偿措施。 ②.避雷针、避雷带材质和位置正确,焊接长度满足规范要求、焊缝饱满无遗漏,焊接处应补刷防腐油漆。
③.明敷的避雷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支架间距符合规定。
④.当采用建筑物主筋作暗敷的避雷引下线和设计或规范有要求需做均压环及避雷引下线,需与金属门窗相连的应按设计或有关规范施工,并应有隐检记录和附图。
⑤.人工接地接置或利用建筑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在地面以上均应按设计位置设置摇测接地电阻的检测点。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弱电安装:
①.各类弱电安装应分别符合各自安装验收规范。
②.弱电安装时,其配件和设备可导电金属应可靠接地或接零。 (10)电梯安装:
①.电梯安装和验收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
②.电梯电气装置安装中的配线和配电柜安装,还应符合本规定中的相应条款。 ③.电梯安装中,电气设备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或接零; b.电气设备保护线的连接应符合供电系统接地型 式的设计要求;
c.在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的接零保护系统中,严禁电梯电气设备单独接地。 ④.应经专业主管部门安全运行检查验收,并应取得验收证明。
2.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按表 18-1执行。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表18-1
项次 明1 配 线管 配电箱2 、柜、盘 开3 关 插座 4
3.观感质量:
项目 间距 允许偏差值(mm) 25 检查方法 尺量 垂直度、平直度(每2m) 2.5 吊线、尺量 垂直度(每m) 相邻两盘盘顶平直度 成排盘顶平直度 相邻两盘盘面平整度 成排盘面平整度 盘间接缝 并列安装高度 同一场所高差 板面垂直度 成排灯具中心线 1 1.5 4 1 4 1.5 0.5 4 0.5 4 吊线、尺量 拉线、尺量、塞尺 尺量 吊线、尺量 拉线、尺量 (1)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排列顺直、整齐,间距均匀;导管弯折处无皱摺、裂缝、起皮。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箱(盒)边的距离符合规定。
(2).暗配黑钢管与箱(盒)连接和防腐处理符合要求。管口出箱(盒)高度和各连接处固定牢固,护口符合要求。竖井敷设导管线槽,防火封堵严密、无遣漏、美观。
(3).电缆桥架位置准确,排列整齐,固定牢固,表面光滑,无变形。油漆或镀锌层完好、无锈蚀,防火处理措施得当,电缆固定牢固、排列整齐,标志牌字迹清晰、耐久、美观。
(4).配电箱、柜安装位置准确、牢固,配线正确、美观,箱体、表面平整光
滑,油漆完好。
(5).开关、插座安装位置符合要求,紧贴墙面(初装修后贴磁砖墙面应留有余量),周边无缝隙,横平竖直,表面平整,无污染。
(6).照明灯具,安装位置准确、牢固,成排灯具中线一致。无缝隙、无翘边、无破损、无污染。急用灯、疏散指示灯等应有明显标志。
(7).防雷装置,避雷带截面符合要求,平直,支点固定牢固,间距均匀,走向合理,搭接焊缝饱满、平整,无气孔夹渣,防腐处理好。
(8).电梯安全运行检验合格。运行正常,桥箱不摆动、震动,整洁无损,门扇启闭无摆动、撞击和阻滞,平层符合要求。
(四).水、暖、卫、燃气、通风、空调、消防等设备安装工程 1.基本规定:
(1).各类设备安装工程,所用管材、管件、设备产品及其附属设备 (箱、缶、泵、阀等)和仪表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具有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报告。计量仪表须经计量检定,计量精度,灵敏度符合要求。新型产品,须有鉴定证明,不准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产品。 (2).各类管线和设备安装,位置、方向、标高、距离、间隙、坡度、垂直、平直、弯折、承插、接口(焊接、丝接、法兰接等)和支架型式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专项规程、标准规定。安装牢固、稳定;节门、阀门启闭灵活,不渗漏;动力设备有减震措施;防腐、防水、保温措施做法符合要求。
(3).各类设备安装隐蔽工程,其接口、防腐、保温等部位及其安装质量,须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按专业规定须经灌水或试压试验者,应有验收合格证明。 (4).厕浴间地漏蓖子低于排水地面5mm,水封深度不小于5mm,开启灵活,无积水。洗手盆下水管应安装牢固、不渗漏。排气孔畅通、不倒风。浴缸、洗手盆与墙交接缝,耐水密封胶嵌缝,应严密平直、表面光滑。
(5).各类设备安装后,应按专项规程和管理规定,对设备系统进行清理,清洗,通水、试压、通球等试验、检测和验收。消防、燃气、环保等专业设备系统,须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有验收合格证明。
1. 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水、暖、卫、燃气、通风、空调、消防等
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